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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0912-217851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09-12-16 21:55
名 称: 开展反恐重点目标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关键字:

开展反恐重点目标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12-16 21:55 浏览次数:665
字号:[ ]

分局各部门:

 

接昆明市公安局昆公密发〔2008141号关于开展反恐重点目标防范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防止“藏独”“三股势力”实施恐怖活动,确保奥运火炬传递安全顺利进行及“昆交会”、“人文会”两会在昆顺利举行,高度警惕,加强戒备,妥善应对。按照市局维稳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全局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全区重点目标,开展安全防范检查,为确保我区社会稳定,确保重点目标,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开展反恐重点目标防范检查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张国良担任,副组长由政委甘宁,副局长孙仲彪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周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检查的范围

全区省、市区党委政首脑机关,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剧毒、放射性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存储地,宾馆、饭店(针对是否有外来西藏、新疆人员入住的情况核实)汽车客运站枢扭,影剧院(昆船影剧院要求其保卫部门配合检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医疗卫生部门及其他重要部住。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动控制社会面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能作用,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严的防控手段、最高的工作标准,严密社会面及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防控。

(二)各部门要与重点目标的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以防爆、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恐怖袭击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督促和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的封堵防范漏洞,加强内部安全措施。

(三)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重点目标防范工作,坚持“一

线工作法”加强对重点目标的防控,安检工作的督促指导,

确保人员到位,防患于未然,确保我区重点目标的绝对安全。

各部门安全检查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分局综合处,

整理后上报市局反恐处。联系人:李兵,电话:3015461

 

 

 

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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