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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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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01160-200912-217852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09-12-16 17:27
名 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改革强制火化应急预案
文号: 关键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改革强制火化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9-12-16 17:27 浏览次数: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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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改革强制火化应急预案

 

为积极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切实加强殡葬管理,规范公民的丧葬行为,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殡葬改革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方案》、《昆明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文件要求,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已全面实行火化,2009年火化率达到100%,推行火化过程中,以宣传引导,说服教育为主,但必要时必须强制执行,特制定强制火化应急预案如下:

一、强制火化时间

200941

二、强制火化范围

经开区阿拉乡、洛羊街道

三、组织领导

成立强制火化现场指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强制火化工作,处理强制火化推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挥: 段永明(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指挥: 刘伟萍(民政局局长)

           李旭武(民政局副局长)

    员: 温志平(工委工作部部长)

             勇(信访办副主任)

           马伍壹(城管局局长)

           葛春光(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静梅(法制局局长)

           陈卫政(农村工作局局长)

           张国良(公安分局局长)

           包明华(洛羊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贤栋(阿拉乡副乡长、主持工作)

现场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强制火化现场组织、协调、实施等方面工作;指挥参加强制火化工作的公安、城管、法制、卫生等区级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乡、街道办事处参加强制火化工作的部门和人员由乡、街道负责协调指挥。

四、职责分工:

(一)现场强制火化协调组。负责人:阿拉乡副乡长唐江虹、洛羊街道副主任晋莉彬、张磊;协助人:阿拉乡民政办余桂芳;洛羊街道民政办刘爱萍。

1. 人员组成:民政局6人;法制局2人;阿拉乡、洛羊街道民政办所有工作人员;殡仪馆工作人员。

2. 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殡仪车辆按时到达现场,对遗体进行处理;对于未装棺的遗体由殡仪车直接送殡仪馆火化;对已装棺的遗体,联系能拉棺木的车辆送殡仪馆,对遗体进行开棺火化;负责办理相关的殡葬手续。

   (二)警戒维护组。负责人:公安分局局长张国良;协助人:城管局局长马伍壹;阿拉乡武装部部长李泽文;洛羊街道武装部部长李顺。

1. 人员组成:阿拉乡、洛羊街道民兵应急分队40人,城管局监察大队30人,公安分局民警30人(另外安排适当警力就近待命,做好备勤处突工作)。

2. 工作任务:民兵应急分队以10人一组,分为四组,每组确定一名负责人,在警戒线内负责维护强制火化现场的秩序和安全,配合强制火化组人员对在强制火化现场逗留影响、干扰强制火化工作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公安部门拉好警戒线和安排30人警力守卫在警戒线外围,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护好执行强制火化工作人员的安全。将警车停在有利位置,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调查取证组。负责人:法制局局长张静梅;协助人:阿拉乡司法所所长王兴红;洛羊街道司法所所长毕惠凤。

1. 人员组成:公安分局、法制局、阿拉乡、洛羊街道司法所各2人及相关律师。

2. 工作任务:做好对逗留在强制火化现场当事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对出现暴力抗拒强制火化工作时的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四)宣传维稳组。负责人:工委工作部长温志平;协助人:信访办副主任彭勇;乡、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1. 人员组成:工委工作部2人、信访办1人、农村工作局2人、阿拉乡、洛羊街道5人。

2. 工作任务:负责发放有关殡葬改革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丧属和现场群众宣传政策。做好丧属的教育疏导和围观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协助维护好现场秩序。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人:社会事业局局长葛春光;协助人:阿拉乡、洛羊街道卫生院院长。

1. 人员组成:卫生院4名医护人员及1辆救护车,在现场待命。

2. 工作任务:负责处理强制火化过程中突发疾病和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治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负责人:阿拉乡、洛羊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1. 人员组成:阿拉乡、洛羊街道5名工作人员。

2. 工作任务:负责做好强制火化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其他相关事宜。

五、工作要求:

1. 全体参加人员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 按时到达指定位置,服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强制火化工作顺利进行。

3. 坚持依法强制火化和有情执法相结合,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防止简单粗暴。

4. 参加人员有制服的着制服,无制服的着迷彩服。

5. 乡、街道参加人员应细化安排。

6. 实施强制火化工作前一天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7. 强制火化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报告,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自行主张,以便于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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