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服务>税务局
办理国税登记
来源:发布时间:2009-12-30 17:57:26编辑:

一、事项名称:办理国税登记

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四、申报材料:(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一)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复印件;

(四)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复印件;

(五)验资报告》复印件;

(六)详细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的文字资料;

(八)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书面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九)书面提供从业人数、外籍从业人数的证明;

(十)提供投资方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为法人股东,提供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为自然人股东,则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除上述110项外还需纳税人提交以下要件(一份)

(十一)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十二)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书”复印件;

(十三)属于分支机构纳税人的,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书面提供总机构联系电话、注册地址和邮政编码;下设有分支机构的,书面提供所有分支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

   五、办理程序:

(一)纳税人持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到国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

(二)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三)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到三楼国税管理分局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日内。

承诺时限:资料齐备,无特殊情况一日办结。

版权属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c)2006-2013 KETDZ,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650231 | 16 Chunman Ave. IT Industry Park Kunming National Economic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联系电话:0871-6816316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