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洛羊街道办事处安监站,驻区各涉危企事业单位:
现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意见》。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员工全面参与”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努力保障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历来是全区安全监管的重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昆明市2011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昆安监管〔2011〕9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总体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安全发展的基础工作,积极引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出城入园发展,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本质化水平,全面提升安监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遏制3人以上较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伤亡事故,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主要工作安排
(一)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安全监管与安全形势和任务相适应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在日常管理上有新思路、解决问题上有新办法、提升重点监管上有新突破,使得行政监管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与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相适应、与行政效能提升和干部作风转变相统一,年度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的调研,根据《昆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日常监管暂行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达标企业实施日常监管。根据区域调整实际,规范对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点布点工作,按照上级新出台的管理规定,对全区烟花爆竹规范经营秩序和打非查禁构建良好的法律保障制度;加强对属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仓储、经营销售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服务和监管。
(二)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行政许可为抓手,规范危化品行业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引导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和理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咨询指导和考评工作,把安全标准化建设贯穿于安全监管工作之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达标;二是规范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秩序,强化打非查禁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品安全监管,严格流向登记制度。
(三)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三个支持性培训。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年度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车间主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继续再教育,年内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继续再教育率不低于85%。
(四)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行政许可。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切实把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关”,对那些安全管理水平下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换发证;二是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品经营备案证》的发放工作。按照行政许可审查权限和行政许可时限要求,加强现场和发证材料的审查,做好新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品经营备案证》企业的发证工作,规范做好许可档案的整理工作;三是利用许可证换证的有利时机,鼓励企业进行兼并整合,加强安全源头治理,实现产业升级;四是认真执行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工作。
(五)以排查隐患为抓手,深化企业自动化改造。
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11年专项整治,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继续打好攻坚战。一是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着重抓好气体充装、乙炔、二氧化碳生产、经营企业重点产品的整治;二是突出抓好产品工艺、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的专项整治,组织专门力量、委托中介机构或专家逐户检查的方式进行会诊,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逐一列出名单,坚决实施淘汰;三是强化充装、检维修、停复产、试生产、废弃装置拆除等重点环节的整治;四是对建成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带储存的经营企业周边安全环境,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对建成区内或城镇居民密集区的现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带储存经营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得再扩大规模,逐步实施搬迁;城区内严格控制新设立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带储存经营企业;对距离不能满足《汽车加油(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6),应采用阻隔防爆技术保证安全。
(六)全面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积极发挥中介组织、专家在安全管理中的技术支持作用,把事故防范的措施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管和落实,突出对受限空间作业、动火、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确认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标准化建设排查及对历年来下发安全生产文书明确的隐患的督促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列表统计和汇总分析,作为加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目标加强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的监督检查,系统地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协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推进危险化学监管。
(七)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内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整治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努力提升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的安全责任意识。及时办结各类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把提示、告知、告诫、公开、专报等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与打非查禁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彻底查处,开展好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行业的专项督查检查。
(八)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发时发布调查及处理结果,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处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黑名单”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的规定,适时将符合情况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管理,并进行警示教育。
(九)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品流向的登记管理,严格防范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注入非法制毒渠道,加强对网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管理,按照上报和总结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十)加强烟花爆竹监督管理
对我辖区的2家烟花爆竹仓储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定期不定期检查,进一步对全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制定新举措、新思路,零售经营户协同规范经营秩序,统筹解决好历年经营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更加严格地实行定点进货和准购证明行政许可,加强对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规划和全区销售烟花爆竹封签的管理,销毁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
(十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推进企业改善管理和技术进步,强化员工的教育培训,鼓励企业引进中介组织或专业人才协助企业管理安全,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整治,从推进企业达标向推进岗位达标进行转变,全面夯实企业安全发展。加强应急能力保障建设,提升企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