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作局
承办事项 |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
备注 |
承办机构 |
昆明经开区管委会投促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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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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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须具备资格条件 |
外国企业、经济组织、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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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2.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 3. 外资企业章程(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4. 经公证和认证的投资者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证明、存单或银行对帐单、或年度会计师审核报告、或房产证、或台商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等; 5. 租房合同 ; 6. 应提交的附件: A.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核准通知书》; B. 如设立董事会,需投资者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C.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等)。 |
1. 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2.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应提供所签定的合同副本备审;3. 如由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一项文件的,需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办理程序 |
1. 申请; 2. 审核; 3. 签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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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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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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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0871-68163529、0871-68163530 传真:0871-68163531 办公地址: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大楼71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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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昆明经开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1405室) 电话:0871-6816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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