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作局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终止
来源:发布时间:2015-08-26 15:39:19编辑:

 

承办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终止

备注

承办机构

昆明经开区管委会投促二局

 

承办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

 

申请方须

具备资格

条件

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提交材料

协议终止:

1. 申请书;

2. 企业权力机构决议;

3. 权力机构成员的投资者委派书复印件(例: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的,提供投资者对董事的委派书);

4. 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合同、章程及其历次修改文书(条款)复印件;

7. 验资报告;

8. 经注册会计师审验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守约方单方申请终止:

1. 守约方关于终止合同及章程的一致申请及有关详情说明;

2. 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章程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证据材料;

3. 验资报告;

4. 经注册会计师审验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5. 守约方委派的董事关于解散的一致决议;

6. 守约方向不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发出的催告函;

7. 守约方对其所述有关详情真实性的保证,该保证将注明:守约方向审批机关所陈述的有关详情如与事实不符,将由其连带承担一切责任;

8. 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或律师出具的见证文件;

9. 合同章程及其历次修改文书(条款)复印件;

10. 批准证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程序

1. 企业按上述规定持合法、有效、齐备的材料到经开区管委会投促二局申报;

2. 经开区管委会作出初审意见,初审同意终止的企业依法进行公告;

3. 经开区管委会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 企业持批复、公告等文件到工商、税务、外管局、海关、财政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联系方式

电话:0871-68163529、0871-68163530   

传真:0871-68163531

办公地址: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大楼714室

 

投诉监督

方式

昆明经开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1405室)               电话:0871-68163100

 

 

版权属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c)2006-2013 KETDZ,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650231 | 16 Chunman Ave. IT Industry Park Kunming National Economic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联系电话:0871-6816316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