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听证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2 14:41:1 编辑: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9月1日举行了《经开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经开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日(星期二)9:30-12:00

 

地点:昆明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准备情况

 

8月12日,我局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ketdz.gov.cn)上公布了《〈经开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8月21日,我局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ketdz.gov.cn)上公布了《〈经开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确定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记录人及旁听代表等事项。

 

四、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陈晓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二)听证会决策发言人

 

胡利华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雷海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听证监察人

 

和金彩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林  竹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督办

 

(四)听证委员

 

邓志辉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聂  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陈晓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郭  嘉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负责人

 

黄长虹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疾控中心主任

 

(五)听证代表

 

王俊伟    致公党昆明市委秘书长

 

孙  瑜    西山区政协委员

 

刘  凌    会凌律师事务所

 

罗旺球    阿拉食药监所

 

夏太兵    阿拉食药监所

 

保云波    普照社区

 

廖瑞琼    普照社区

 

郭荣金    清水社区

 

李  全    高坡社区

 

毕展明    高坡社区

 

李开荣    海子社区

 

李  超    石坝社区

 

王子云    阿拉社区

 

赵  康    洛羊街道

 

杨  亮    洛羊街道

 

郭琪乐    洛羊街道

 

郭  优    小新册社区

 

张  彦    小洛羊社区

 

何荣华    大新册社区

 

李  伟    大洛羊社区

 

莫  勇    黄土坡社区

 

倪永生    倪家营社区

 

王  华    大冲社区

 

 (六)听证记录人

 

云南亚伟速记公司

 

 (七)旁听人员

 

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人员、经开区法制局人员。

 

五、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16名听证代表逐一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有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无小事,听证稿在制定的过程中,也非常具体、详实,给予充分的肯定。

 

2、听证代表提出了一些比较具体的问题和意见。比如说,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审批主体与审批主体欠一致。对厨师的厨师证、健康证提出的要求,认为操作难度较大。管理办法就菜品方面的限制,认为个别地方不太合理等等。

 

3、建议对部分语句的语法、标点符号不当之处进行修改。对部分条款进行合并,使该办法更加精炼、严谨。

 

六、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1、该办法在措辞上有问题,大家一直在强调“审批”,我们作为区一级制定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上没有权利设定处罚的。在第四条“审批”这个词是有问题的,我们更多是引导幸得规范。农村红白喜事客堂集体用餐,它不是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的关系。它所调整是经营的法律关系,但是它作为一种餐饮行为,它最终处罚的是出了问题就是谁的问题。在监管上我们是没有依据,如果按照法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没有责任和义务去监督的,但是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我们一定要负监管责任的。所以为了保证全民的健康,为了每一个更好的履职,我们就出台了。所以不存在权责对等,所以我们引导他们来报备,在报备的时候,进行适当的指导。从相对专业的角度给他们一些指导,设定一些要求,希望能够使农村自办宴席能够更安全,不要引发事故。这是总体制定办法的构想。

 

2、听证代表提到的“保障”后加“经开区”这个我们同意,这样更具有针对性。申报村民小组到村委会到食药所,这样看起来比较乱和复杂,当时的想法是这样,因为现在基本上从市、县、区到各街道办特别是经开区由管委会出钱、出资,聘请了食品协管员,已经下到每一个街道和社区。希望他们能配合我们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到红白喜事这一块,因为他们的触角已经到了农村的的每一个地方,一旦出现事故,他就会掌握消息比较灵通和及时,再填写表,最后到我们食药所。大家一道下去进行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对事前事中做更好的指导。

 

3、听证代表提到的审批和检查分开,可能是因为我们表达上和监管的流程上比较烦琐,引起了误会,在这方面我们下来后会进一步的调整。

 

4、第八条关于炊具、餐具等的确有点乱,接受代表的意见。

 

5、关于“凉菜”的问题,通过这几年监管,凉菜抽检的合格率特别不理想,特别是在夏天,很多的食品事故都是由凉菜引起的。所以疾控中心的黄主任比我更了解,解答更权威。比如说“死螃蟹”如何界定等等的提议都非常好。关于凉菜有位代表提出,对于凉菜厨师的健康证不能监管,在昆明几个主城区中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这个办法拿出来听证是第一家,但是在昆明市内和其他县区比不是最早的,因为我们食药局刚刚成立,昆明市食药局带领全市各个食药局监管去学习。比如说其他的区,他们没有把这个办法提出来作为听证,但是他们已经作为一个文件下发进行执行。对于这一块的监管是有很多的难度,但是我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个引导,能够有一小小点的触动都是进步。什么叫“流动厨师”对这个作为界定,就是在村里随便请几个做菜做得比较好的当厨师,当老师提了以后就的确有流动厨师。既然是流动厨师作为业余中的专业,他可能要有健康证的,必须要有要求。如果我们监管部门不要求,单凭自觉,这是很难达到的。

 

6、比如说吃杀猪饭是自己家的猪,我们当时索要检疫合格证明,指的不是自己杀的,是市场上的。作为我们一个普遍的消费者,每次买两斤可能没想着要,但是监管部门要求所有的销售商,需要把他们合格证放在食品上面,比如说米线就粘贴在上面。所以在监管中操作起来会有麻烦,但是我想只要有督促,就可以解决的。

 

7、关于提前审批,现在的这个审批应该改为“备案”,或者提前告知我们,我们去做一个保障。如果出现丧事和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这个到后面我们会做一个注释。

 

七、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在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一致认为,《经开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很及时,很有必要。有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无小事,听证稿在制定的过程中,也非常具体、详实,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听证代表也提出了一些比较具体的问题和意见。听证机关在会上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做了积极的回应,表示将充分给予考虑,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行相应的修改。

 

八、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校核,对措辞不严谨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经开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为下一步该规范性文件的印发执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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