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阿拉街道“龙树庵”修缮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07-1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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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KMJK2016070038 建设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阿拉街道“龙树庵”修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经开【2016】5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龙树庵”占地面积2370.8平方米,使用面积1851.9平方米。本次修缮工程对左右厢房、中殿和中殿左右配院实施重点修缮。揭顶修缮瓦屋面、恢复装修门窗、恢复地面、维修加固墙体;落架修缮山门和照壁;改造大殿、左右配殿及天井地坪。
2.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3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村东面山坡上。
2.4招标范围:昆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阿拉街道“龙树庵”修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365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2个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或《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资格,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类似项目施工监理至少2个,承诺遵守昆建发【2009】901号文规定的相关退出制度。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期间(获取招标文件期间)提交报名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企业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应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办理入滇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7-15 14:22 至 2016-07-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8-09 10:3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 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赵昆留 联 系 人: 唐家琼 李兵
电 话: 087165348910 电 话: 0871/65341371/6531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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