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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1607-218087 主题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6-07-31 18:09
名 称: 经开219号道路工程(东段)设计(二次招标)
文号: 关键字:

经开219号道路工程(东段)设计(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07-31 18:09 浏览次数: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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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KMJK2016040017         建设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经开219号道路工程(东段)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经开〔2015〕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经开219号道路工程(东段)西起于经开204号道路,与经开207号道路连成一线,全长4056.17米,规划红线宽40米-20米,建安工程费暂估2.50163亿元。道路基本呈西-东走向,由西向东依次下穿呈黄快速路、沪昆高速铁路、渝昆高速铁路、昆嵩高速公路,东止于经开262号路,是清水黄土坡片区北部的一条城市主干道。 2.2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经开区清水黄土坡片区。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涵洞)、排水(雨水、污水)、照明、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含涉及下穿铁路、高速公路的专项审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 2.5计划服务周期(工期):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工作(含通过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3个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在 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及其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安工程费在2.5亿元或设计合同(或中标)金额在600万元及其以上,主干路及其以上等级城市道路的设计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等材料)。若联合体投标时,类似业绩必须全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 企业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12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 (2)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1.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道路或道桥或桥隧专业)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道路或道桥或桥隧专业)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3)各主要专业(道路、桥梁、排水、电气、绿化)负责人均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道路或桥梁专业负责人;(5)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以本科学历毕业证的颁发时间起计算;(6)若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3.2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期间(获取招标文件期间)提交报名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法人企业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必须是具有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组成联合体各单位的分工及所承担职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7-21 10:23 至 2016-07-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8-11 10:3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电 话:0871-65316016 传 真:0871-65316016 联 系 人:李兵、马浩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银 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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