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听证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行《经开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4 9:36:25 编辑:

为增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昆发〔2016〕20号)精神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开区普法办”)拟举行《经开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对拟定的《经开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时间

1、 听证会定于2016年9月22日 (星期四) 上午9:30至11:30。

2、 听证会地点:经开区管委会政务中心三楼签字厅(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三、 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3至28人,其中:

1. 本区年满18周岁,与经开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相关的公民不少于8至9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其余为本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

3. 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经开区普法办、经开区法制局、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洛羊街道办事处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法办、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洛羊街道办事处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网上报名或者亲临办公现场方式。

报名传真0871-68163039;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jkfz2009@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16:00时。

五、 其它

经开区法制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法办将于2016年9月1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经开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颖   

联系电话:0871-68163050

   

特此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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