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阿拉、洛羊街道办事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委、办、局,驻区机构,街道办事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5号)和《昆明市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16〕160号)文件精神,《街道办事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编制完毕。经“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迫切需要,是监管方式的重大改革,街道办事处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 要以形成市场主体守规、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守规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按既要有效监管,又不执法扰民的原则,加强对抽查结果数据的分析运用,结合数据分析情况,适时对抽查比例、抽查频率等进行调整。
二、 建立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的立改废释情况,对清单事项实施动态调整。健全完善检查标准,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事项检查标准的完善和规范。检查标准缺乏的,要抓紧制定检查标准;检查标准空泛的,要抓紧细化,最大限度压缩检查自由裁量权。
三、 加强依法行政,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各类涉企检查不得进行;无法定职权的部门未经合法授权(委托),不得擅自开展涉企检查。
若对《阿拉、洛羊街道办事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出的调整意见,要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并实施。
《阿拉、洛羊街道办事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已建立与“云南机构编制网”的链接,随机抽查事项已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社会信用系统“信用中国(昆明)”网站上公示,并在年底前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阿拉、洛羊街道办事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