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商分局关于删除“户外广告登记”工作流程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0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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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6年8月8日,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市级部门行政职权的通知》(昆审改办〔2016〕30号),对“户外广告登记”等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
根据管委会及市工商局要求,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2016年8月8日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审批。
经开区工商分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