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来源: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3-03 2:12:1 编辑:黄斯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10 号)。

一、 申请条件

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审批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

二、 办理相应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 份。

三、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四、 办理时间

本事项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 联系电话

国税局办税服务厅:68162823

六、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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