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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宣传材料
来源: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3-03 2:20:35 编辑:黄斯维

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主导力量,是我国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化公共服务的主要承担者,是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的推动力量,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我国人才建设的重点。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保障不但与其个人的职业生涯和利益密切相关,与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壮大息息相关,也与地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休戚与共。因此,切实尊重和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中央、省、市为加强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出台了系列政策,特别是进一步加大了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服务力度。下面就我们了解的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与大家共享。

职称评审对象: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人才均可评聘或确认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报人员须为在非公经济组织工作1年以上,并按规定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范围:国家规定的29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凡列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职称系列及等级,不开展职称考核认定及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一)初级职称: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1. 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可认定“员”级职称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认定“助师”级职称资格。

2. 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可认定“员”级职称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认定“助师”级职称资格。

3. 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可认定“助师”级职称资格。

4. 硕士学位获得者,可按“助师”级安排工作;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中级职称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又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认定中级职称资格。

5. 博士学位获得者,参加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职称资格。

(二)中、高级职称:

具体申报条件按各专业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可参照以下条件申报:

1.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助师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中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资格。

2. 大专毕业,助师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资格。

3. 大学本科毕业,助师级职务履职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中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资格;副高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资格。

4. 硕士学位获得者,中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资格;副高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资格。

5. 博士学位获得者,中级职务履职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资格;副高级职务履职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资格。

职称评审权限:

(一)初级职称:目前我区只具有初级职称评审权限,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可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报材料。

(二)中、高级职称:

1.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需由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局推荐后到省、市级评委会参评;

2. 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高级职称评审需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后到省、市评委会参评。

职称评审时间:

(一)初级职称:

1. 考核定职申报材料收取时间:全年在经开区行政大楼1310室收审材料。

2. 评审认定:一般于每年6月1日—6月30日在经开区行政大楼各初级职称评委会收审材料,7月—9月评审认定资格(评委会联系方式详见经开区官网当年度发布的通知)。  

(二)中、高级职称:一般于每年6月1日—6月30日省、市各中、高级评委会收取资料,7月—9月评审认定资格。

职称评审流程:

(一)初级职称:

1. 考核定职及确认资格的:单位签署意见→我区人社局认定,办理证书。

2. 推荐评审:单位签署意见→我区有相应评委会的由区人社局组织评审、办证;我区无相应评委会的,由我区出具委托函委托省、市相关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我区,由我区办理资格认定、证书。

(二)中级职称:

1. 考核定职及确认资格的:单位签署意见→市人社局认定,办理证书。

2. 推荐评审:(市组建有评委会的)单位签署意见→直接送评委会审核→市人社局统一资格审查→评委会评审→市人社局办理资格认定及证书。

(市未组建有评委会的)单位签署意见→市人社局资格审查→出具委托函委托省相关评委会评审→市人社局办理资格认定及证书。

(三)高级职称:

推荐评审:(市组建有评委会的)单位签署意见→直接送评委会审核→市人社局统一资格初审→省人社厅资格终审→评委会评审→省人社厅办理资格认定及证书。

(市未组建有评委会的)单位签署意见→市人社局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省相关评委会评审→省人社厅办理资格认定及证书。

更多详细职称评审政策、评审计划、流程及所需材料等请以省、市、区各初、中、高级职称评委会当年度发布的通知为准,各单位可登陆经开区网站、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注:一般情况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于每年11月发布次年计划;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于每年3至4月份发布;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于每年5月起发布;职称评审资格确认通知于8月起发布。请各单位定期、不定期关注,不足之处,敬请谅解,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服务电话:6816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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