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昆明经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委、办、局,驻区机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71号)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公开实效,现将《昆明经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
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安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班子年度至少集体研究部署1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按照管委会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管委会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提供专项经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使之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和理念,提高公开工作能力。
二、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有序开展
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对表对标分工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定期提示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围绕近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和关乎民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专栏,统一集中发布信息。各部门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切实履行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职责,严格按“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逐项推进。各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管委会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编制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昆明经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深化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并采取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接受监督 | 编办、发改局、财政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社会事业局、法制局、政务服务中心、目督办等部门 | 全年工作 |
2 | 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上分类公开发布 | |||
3 |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各类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
4 | 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 | |||
5 | 围绕群众办事需求,规范各类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引标识和办事指南,特别对办事人数较为集中,如户籍迁移、社保医保办理、办税、不动产交易登记等办事场所,要优化指引标识和办事流程,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和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政务服务环境营造 | |||
6 | 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 财政分局 | 全年工作 |
7 |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指导督促下级财政部门公开本部门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 |||
8 | 依法做好全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事项公开工作 | |||
9 |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 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有关文本公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 |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管委会门户网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内容保障,采取“曝光台”“黑名单”等形式加大违法违纪曝光力度,实时公开有关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情况信息 | |||
11 | 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开 | |||
12 | 定期公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重点公开食品药品抽检数量、对抽检食品药品的具体购置费用或无偿提供情况 | 按季度、月度公布 | ||
13 | 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新媒体发布平台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性 | |||
14 | 进一步做好药品有关产品召回、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信息公开工作 | 全年工作 | ||
15 |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
住建局、国土分局、财政分局、金融办
| 按月度、季度公布 |
16 |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 | 全年工作 | ||
17 |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 |||
18 | 相关部门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并动态更新 | 全年工作 | ||
19 | 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确认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户数、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工作 | |||
20 | 全方位公开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补助对象范围与补助标准、建设标准、资金筹集与管理、工作流程等内容 | |||
21 | 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 每季度第一周内 | ||
22 | 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 | |||
23 |
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 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商务、卫生计生、审计、旅游、国资、地税、工商、质监、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牵头制定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载体、时限要求、发布主体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工委工作部要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 |
各职能部门 | 2017年 7月底前 |
24 |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昆明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做好重要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区级各部门要在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梳理本部门应公开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 |||
25 |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选好试点单位,做细试点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 全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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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应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 |||
27 | 区主任办公会议和部门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 |||
28 |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部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 |||
29 |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 建立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突出新闻发布制度在舆情应对中的权威作用。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把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详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昆政办〔2016〕161号),进一步加大新闻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部门新闻发言人或有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市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
工委工作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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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工作 全年工作 全年工作 |
30 | 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昆明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解读政策性文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
31 | 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 | |||
32 |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1号),依法全文公开有关办理复文 | |||
33 | 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 | |||
34 | 严格政策文件解读源头控制,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5〕11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有关政策解读材料应按照要求于文件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管委会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 |
工委工作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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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昆政办〔2016〕161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新闻发布活动、接受媒体采访、发表署名文章等,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 |||
36 | 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家规定需要公开发布的事项,都要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 | |||
37 | 要突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广泛的优势,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运用,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 | |||
38 | 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互联网信息监管、应急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 |||
39 |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建立舆情工作体系,加强舆情信息共享、系统处置;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 | |||
40 | 探索管委会及其部门等负责同志在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加强人民网领导信箱留言受理与回应;鼓励开展管委会开放日、政策大讲堂、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 | |||
41 | 认真办理各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转来的有关舆情处置的通知 | |||
42 | 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各级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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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 充分重视,规范网站建设管理,工委工作部是本级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级门户网站建设、监督和管理。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测情况及时反馈给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加大门户网站整合,推进网站集约化,原则上不得脱离“中国·昆明”政务站群单独建立网站,已建成网站按规定迁移到“中国·昆明”政务站群。安排专人负责,保障网站信息内容,加强栏目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转载、链接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对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坚决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 | 工委工作部 | |
44 | 完善区、街道两级政务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电子印章等技术支撑,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全区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夯实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 工信局 | ||
45 | 按照门户网站指引进一步明确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立足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加强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 |
工委工作部、政务服务中心 | ||
46 | 全面提升管委会门户网站办事功能,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确保实现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做好门户网站直接调用网上办事大厅数据接口的对接开发,健全门户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栏目。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鼓励开通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实时精准推送政务信息。明确开办责任主体,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 |||
47 | 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案,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完善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定期对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图书阅览室接收政府公报并及时上架利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满足基层群众查阅借阅需求 | 工信局、信访办、档案馆、社会事业局 | 2017年 11月中旬前 | |
48 | 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热线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要求,不断拓展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 |
2017年 10月底前 2017年 10月底前 | ||
49 |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定期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展情况 | 工委工作部 | ||
50 |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 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和听取重大政务公开事项,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考核,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落实 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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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工作 全年工作 |
51 | 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资源,将政务信息发布、门户网站等平台建设运维、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处置、政府公报、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 |||
52 |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 |||
53 | 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进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 | |||
54 |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55 | 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 |||
56 | 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提升回复效率和告知书制作水平,在回复办理过程中,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升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
57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 | |||
58 | 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 |||
59 | 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全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集中采集、处理与发布,达成网上受理、网上发布 | |||
60 | 区政务服务中心、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在办理场所明显位置集中展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指南,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咨询电话等 | 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