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7-11 17:1:47 编辑:黄斯维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局发布的关于举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1的要求,现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三楼签字厅举行(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二、 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张 伟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红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工作局副局长

赵健蓉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副局长

孙建明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

(三)决策发言人

陈 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马启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四)听证监察人

胡如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林 竹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督办

(五)听证代表

王志忠  阿拉街道办事处阿拉社区居民委员会

葛琼凤  洛羊街道办事处

韩子恒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黄训斌  阿拉街道办事处

李树荣  高坡社区居民委员会

王明德  清水社区居民委员会

杨 清  海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王志宗  阿拉社区居民委员会

陆文龙  石坝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云海  普照社区居民委员会

苏 勇  洛羊街道办事处

罗应忠   大洛羊社区居民委员会

杨艳洪   小洛羊社区居民委员会

何建刚   大新册社区居民委员会

刘小刚   小新册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  安   大冲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凡春   倪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郭  华   黄土坡社区居民委员会

罗华忠  原昆明铣床厂

张涛源  云南农业大学香料研究所

封豆豆  经开区投资公司

刘 明  国资经开区产业公司

袁 颖  经百实业

段思亦  通泰置业

李 英  建工集团

吕 春  嘉铭实业

三、 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三)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遵守听证会的相关纪律要求。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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