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意见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 19:50
浏览次数:518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
根据昆明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转发《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转发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意见文件的通知》(昆组通[2017]96号)文件要求,现将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转发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意见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17]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公务员学习。
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