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拟举行《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下午13:30至15:30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政务中心三楼签字厅举行。
二、 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杜虹斌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工作人员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王海成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办副主任
李瑜珏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分局工作人员
李 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决策发言人
邬新立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副局长
曹向前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
胡如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林 竹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督办
(五)听证代表
张维昌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丁学政 昆明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小涛 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
张涛源 云南农业大学香料研究所
罗华忠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
龚怀志 洛羊街道黄土坡社区
李郭平 洛羊街道小新册社区
李红仙 洛羊街道大冲社区
昌娜梅 洛羊街道倪家营社区
李平原 洛羊街道倪家营社区
何 龙 洛羊街道大新册社区
耿永新 洛羊街道办事处
李应龙 洛羊街道大洛羊社区
杨艳洪 洛羊街道小洛羊社区
龚 杰 洛羊街道办事处
储 磊 洛羊街道办事处
和国艳 阿拉街道办事处
胡雪婷 阿拉街道办事处
李 平 阿拉街道办事处
李琼兰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
李 全 阿拉街道高坡社区
刘正会 阿拉街道阿拉社区
施明志 阿拉街道高坡社区
土艳蓉 阿拉街道海子社区
王志忠 阿拉街道清水社区
张安英 阿拉街道昌宏社区
三、 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三)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遵守听证会的相关纪律要求。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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