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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经开区国税局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管控税收风险
来源: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时间:2017-11-02 17:24:45编辑:周洁

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是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目前昆明市经开区国税局的税收风险正在得到遏制,在2016年总局下发的15批风控数据中我局共涉及243户(占全市986户的24.64%),涉及税款13038万元(占全市53747万元的24.26%);2017年总局下发的七批风险数据涉及我局的只有20户(占全市的比率在8%以内),省局推送的2017年第一期1-3批风险数据占全市的5%。

在税收风险管理上,我局主要是通过加强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中基础资料的核实;高度重视出口退税函调管理;引入第三方进行检查评估;加强征管日常监管,每月开展公示制度等措施,成效已经彰显。

一、 打牢基础,强化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中基础资料的核实

区局每周一上午9:30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会计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我局参加“纳税人学堂”专题辅导,若不能参会,我局将不进行增值税税控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管理分局负责人对参加“纳税人学堂”专题辅导的企业代表进行一般纳税人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辅导。专题辅导结束后,由各税收管理员对每一户培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会计人员进行约谈。约谈过程中,做好“三件事”:一是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计人员的身份证件及电话号码,在保证纳税人基础数据准确的前提下,录入系统管理。对身份证居住地是外省市县乡村组团的法定代表人及年纪偏大、偏小的法定代表人重点关注;二是核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要求企业提供实际经营地址的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及支付租金的发票(或相关单据),对实际经营地址不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的商贸企业,暂缓审批增值税税控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三是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项目,对容易发生涉税违法问题风险的企业,限量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发票,尽量做好事前应对计划。特别是对商贸企业首次供票在5份以内(十万元版)。

通过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把关,我局的一般纳税人户数增长呈现慢速增长的态势。

2017年度一般纳税人分月管户情况        单位:户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5785

5825

5951

6028

6146

6201

6273

6396

6464


二、 积极推动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

(一)形成税务人员加事务所的检查模式。结合经开区实际情况,于2016年11月起对规模大的纳税户由经开区国税局抽调一名国税干部任组长,由事务所安排有能力、有经验的工作人员配合,形成税务人员加事务所的检查模式。

(二)制定经开国税局与第三方评查工作交接规范。区局负责选户、结果审定和执行,第三方只负责查账。特别是针对第三方和评查户之间存在争议的,第三方在评查完毕后提交书面问题报告给企业和税务机关,企业根据疑点问题进行书面申辩回复。再由区局的税政科、征管科、法规科、分局和第三方同时和企业进行事实确定。

(三)目前经第三方评估取得的结果。2017年截止9月份我局通过第三方共查补增值税2805万元,所得税976万元。

三、 高度重视出口退税函调管理

区局2017年 1-9月共计收到关于调查出口税收有关情况的函70笔,已经回函的共计44笔中属于正常业务的27笔(占60%)异常业务的17笔(占40%);尚未处理完毕的26笔。我局主要是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出口退税函调管理:

(一)对供货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采取事前对企业温馨提示的办法,告知企业凡纳税人涉及黄金、白银、服装及电子产品生产出口产品时,请企业及时向税收管理员报告,以便税收管理员随机抽取出口货物样品,今后有函调时能对企业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

(二)对于供货企业回函核实过程中向上游发函核实进货业务存在不符的情况,我局均根据文件规定对其相关业务作进项转出处理。

(三)对于上级推送的供货企业预警的核查,我局组织人员对企业发生业务的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及合同情况逐一核实,并通过抵扣凭证审核系统向其上游供货企业核查;同时安排人员到企业的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并争取取得当地国税同行支持下到其主要上游企业实地核实了生产经营情况及其与相关企业的的业务往来凭证。

(四) 对于供货企业核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我局积极向市局进出口处请示,取得了上级的业务支持,区局对于疑难问题回复前均采取集体审议的办法,确保每一笔核实函复函的真实性及正确性。

四、 对电子底账后台数据有效利用

自从省局开放电子底账后台数据查询权限后,我局充分利用查询系统的实效性(从2015年1月之后的发票数据含品名和附列清单)及取数全面性优点针对风控嫌疑企业进行进销项数据查询比对,从疑似风险企业的进货品目、数量和销货清单等关键项目进行查验比对,有效提高风险企业排查的准确率。对于上级下发的风险户由管理分局提出需要提取数据的名单,由区局税政科加工成统计表便于管理员使用。例如以下是一户企业的发票数据汇总表,从这张表可以看出企业存在进销不一致:


存根联


抵扣联










行标签

数量

金额

税额


行标签

数量

金额

税额

总计

1278

283242. 03

32855. 97


总计

46659. 71

1299673. 3

107583. 13

技术服务费

333

134771. 71

8086. 29


服务费


146698. 08

8801. 92

主机

348

79117. 95

13450. 05


技术服务费

72

130220. 77

7285. 05

智能门锁

9

19138. 46

3253. 54


活动布展费


98154. 37

2944. 63

智能猫眼

27

16130. 77

2742. 23


软件服务费

5

73548. 47

4412. 91

门磁

348

12492. 31

2123. 69


广告宣传费

1

61165. 05

1834. 95

安装服务

1

7837. 84

862. 16


评估费


56603. 77

3396. 23

智能安防设备

10

5538. 46

941. 54


设计费


54217. 47

1626. 53

燃气传感器

43

3197. 44

543. 56


LED显示屏

8. 39

51794. 87

8805. 13

五、 加强日常监管,每月开展公示制度

我局每月通过对金税三期系统中数据筛查与交叉比对,将数据汇总后生成《X月专用发票公示信息》和《专管员一般纳税人综合信息统计表》两个表格,其中《专管员一般纳税人综合信息统计表》又包含《一般纳税人清册》、《非正常名单》、《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户数》、《一份票名单》、《X月转非户数》、《X月注销户数》以及《统计结果》七个子表。并通过区局网站进行公示,并要求各管理分局根据下发名单核查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修改记录是否正常,重点关注受理人与专管员比对不一致的栏次以及部分企业短期内频繁修改用票量的情况,同时排查管辖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存在隐匿销售收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甚至通过虚假交易大量骗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坚决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六、 其它措施

(一)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

一是核实收购人的真实性。二是强化农产品发票开填管理。规范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填开要求、规范农产品经销企业异地(跨省、市)收购管理。

(二)加强申报数据的监控

我局2016年在省局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于2016年6月提取了经开区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的申报表附表二的异常数据。我局共有147户652条疑似记录,其中48户涉及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有44户已经成为非正常户。

(三)及时对非正常户进行处理

纳税人不按时进行申报,我局电话无法联系、实地查找查无下落后,当月限改期过后,即按照规定转入非正常户管理,2016至今共计认定非正常户一般纳税人91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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