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根据《昆明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昆办发〔2013〕1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以明确权责权限、规范运行程序、公开决策事项、密切党群关系、实施全面监督为主要任务,以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打造 “阳光党务”为落脚点,以推动党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党委公信力为重点,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公信力、凝聚力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使党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参与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经开、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范围
1.经开区党工委和全区各基层党(工)委;
2.各党(工)委所属党总支(支部)。
(二)公开内容
1.经开区党工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民主决策情况。党组织的主要职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问题处置等情况;本地区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决策情况。
(2)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组织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3)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4)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5)作风建设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办法和具体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7)经开区党工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包括理清职责权限、规范运行程序、公开决策事项、实施全面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及工作推进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2.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民主决策情况。党组织的主要职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问题处置等情况;本地区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决策情况。
(2)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组织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3)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4)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5)作风建设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及经开区党工委相关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办法和具体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7)街道党工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包括理清职责权限、规范运行程序、公开决策事项、实施全面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及工作推进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3.其他党(工)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诀策及执行情况,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流动党员管理、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及整治“四风”转变作风方面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4.工商联党组及各党(工)委所属党总支(支部)结合实际,参照1、2项确定公开内容。
(三)公开程序
1.确定内容。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
2.审查批准。公开责任部门负责人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涉密及公开的范围、时限、方式等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批准的内容不得进行公开。
3.实施公开。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分别进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4.意见反馈。公开过程要认真收集处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对重大事项或复杂问题,应待反馈意见完善后,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5.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要明确专人及时登记,建立纸质或电子文档档案,便于查询和利用。
(四)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对阶段性工作,突出事前、事中、事后逐段公开。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特别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灾害,根据情况随时发布、及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委审批后适时公开。
4.点题公开。对上级要求或指定的公开事项,以及依组织或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回复,定向、专项公开。
(五)公开方式
1.党内公开。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党员活动室以及局域网等载体进行公开。
2.党外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因地制宜适时设立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载体进行公开。
三、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确保在2014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从2014年2月起,党务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
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各基层党(工)委要成立相应的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是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
主要任务是:加大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网、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建设,确保党务公开有阵地;制定审核公开目录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目录逐项公开,确保党务公开有力度;加强文件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阶段性成果,确保党务公开有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加强方案材料、图片、视频等各类资料的收集,确保档案资料健全;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强化示范联系点建设,全面推进全系统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均衡发展。
3.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2月至12月)
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注重在长效性上下功夫,健全完擅长效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持之以恒;注重在针对性上下功夫,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党员群众满意;注重在有效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的治本功能,确保权力得到正确规范行使。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党务公开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能落实。
(二)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党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平台载体的多样性、工作运行的规范性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新闻发言人等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加强监督考评。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跟踪检查,畅通监督渠道,一方面,要设立党务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建立内部工作监督机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做到查缺补漏、及时整改。经开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将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的地区和单位,要采取限期整改、通报、约谈、批评教育、提醒诫勉谈话和问责等方式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处理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年终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以严肃的纪律保证全区党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党员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形成推进党务公开的深厚氛围,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附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办公室
2014年1月 13日
附件: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宁(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富昌(党工委副书记)
李 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 军(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任云荣(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戴 速(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李 文(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
刘 军(非公企业党工委书记)
肖新华(工委组织部副部长)
郑兆剑(工委工作部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胡 靓(机关党委书记)
马渝爽(社会事业局党委书记)
戴 端(经济发展局书记)
张静梅 (法制局局长)
胡贤栋(阿拉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建华(洛羊街道党工委书记)
余加才(经开区工商分局局长、个私协党委书记)
许嫚容(组织部副部长)
廖吉平(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王军同志兼任主任。
版权属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c)2006-2013 KETDZ,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650231 | 16 Chunman Ave. IT Industry Park Kunming National Economic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联系电话:0871-6816316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