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关于举行《经开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公告3)
来源: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11-13 11:40:29 编辑:周洁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开区民政局于2017年11月1日举行了《经开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 听证事由

对《经开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五)15:10-17:00

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中心三楼签字厅(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三、 听证准备情况

10月18日,我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ketdz.gov.cn)和云南法制报上公布了《经开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10月25日,我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 ygzf.yn.gov.cn/tingzheng)、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ketdz.gov.cn)上公布了《经开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确定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等事项,同时按时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四、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杜虹斌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工作人员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郭   嘉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工作负责人

陈湘婷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工作人员

李   平  阿拉街道监察室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邬新立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副局长

曹向前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

胡如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林  竹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督办

(五)听证记录员

杨镕瑜     云南亚伟科技有限公司速记员

邹玲燕   云南亚伟科技有限公司速记员

(六)听证代表

张维昌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丁学政   昆明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小涛   曲直律师事务所

张涛源   云南农业大学香料研究所

罗华忠   普照社区

龚怀志  洛羊街道黄土坡社区

李郭平  洛羊街道小新册社区

李红仙  洛羊街道大冲社区

昌娜梅  洛羊街道倪家营社区

李平原  洛羊街道倪家营社区

何   龙  洛羊街道大新册社区

耿永新  洛羊街道办事处

李应龙  洛羊街道大洛羊社区

杨艳洪  洛羊街道小洛羊社区

龚 杰  洛羊街道办事处

储  磊  洛羊街道办事处

和国艳  阿拉街道办事处

胡雪婷  阿拉街道办事处

李琼兰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

李  全  阿拉街道高坡社区

刘正会  阿拉街道阿拉社区

施明志  阿拉街道高坡社区

土艳蓉  阿拉街道海子社区

王志忠  阿拉街道清水社区

张安英  阿拉街道昌宏社区

(七)听证旁听人

周   清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邵红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五、 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25名听证代表,发表了10条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参加听证代表均认为制定《经开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非常必要,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救助工作,提高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因病困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有病能医。

2、 建议该办法修改需要完善以下内容:第一,对文本序号进行规范调整;第二,对慈善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第三,医疗救助手工救助程序复杂且用时较长,希望简化程序;第四,经开区定点医疗机构现只有一家。第五,救助首诊医院是否均需到经开人民医院;第六,进一步完善大病门诊医疗救助。

六、 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一)对于文件中不合理、不规范的序号进行调整。

(二)关于慈善救助将进一步同区慈善协会相关制度衔接。

(三)经开区医疗救助已经实施“一站式”救助,极大的方便了困难群众,目前需手工救助的是普通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

(四)办法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工作,广泛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召开了今天的听证会,对于各部门和专家组意见以及听证会上各位委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做好办法的修改工作,使办法做到于法有据,条文清析,表述准确,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七、 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在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一致认为,《经开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制定非常必要,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救助工作,提高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因病困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有病能医。同时,听证代表也提出了一些比较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听证机关在会上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做了积极的回应,表示将充分给予考虑,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行相应的修改。

八、 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部分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具体理由:

(一)结合经开区实际对定点和首诊医院进行补充完善。                                               (二)对临时救助封顶等条文进行完善修改。

对上述意见,经开区民政局都作了记录,修订时予以考虑。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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