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开区民政局于2017年11月1日举行了《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 听证事由
对《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五)13:30-15:00
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中心三楼签字厅(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三、 听证准备情况
10月18日,我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ketdz.gov.cn)和云南法制报上公布了《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10月24日,我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 ygzf.yn.gov.cn/tingzheng)、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ketdz.gov.cn)上公布了《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确定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等事项,同时按时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四、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杜虹斌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工作人员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王海成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办副主任
李瑜珏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分局工作人员
李 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决策发言人
邬新立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副局长
曹向前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
胡如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林 竹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督办
(五)听证代表
张维昌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丁学政 昆明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小涛 曲直律师事务所
张涛源 云南农业大学香料研究所
罗华忠 普照社区
龚怀志 洛羊街道黄土坡社区
李郭平 洛羊街道小新册社区
李红仙 洛羊街道大冲社区
昌娜梅 洛羊街道倪家营社区
李平原 洛羊街道倪家营社区
何 龙 洛羊街道大新册社区
耿永新 洛羊街道办事处
李应龙 洛羊街道大洛羊社区
杨艳洪 洛羊街道小洛羊社区
龚 杰 洛羊街道办事处
储 磊 洛羊街道办事处
和国艳 阿拉街道办事处
胡雪婷 阿拉街道办事处
李 平 阿拉街道办事处
李琼兰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
李 全 阿拉街道高坡社区
刘正会 阿拉街道阿拉社区
施明志 阿拉街道高坡社区
土艳蓉 阿拉街道海子社区
王志忠 阿拉街道清水社区
张安英 阿拉街道昌宏社区
(六)听证记录人
杨镕瑜 云南亚伟科技有限公司速记员
邹玲燕 云南亚伟科技有限公司速记员
(七)听证旁听人
周 清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邵红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五、 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26名听证代表,发表了5条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参加听证代表均认为制定《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比较详实,没有和上位法冲突的地方,具有可操作性。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救灾工作,提高政府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工作。能合理配置救灾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建议该办法修改需要完善以下内容:第一,加强应急演练工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第二,明确救灾款物的发放公开的主体;第三,加强社会动员,预案中是否加入组织志愿者参与。第四,周边地域发生灾害预案中是否响应,如何进行联动;第五,加强对基层指导和救灾物资支持。
3、 建议对部分语句的语法、标点符号不当之处进行修改,文字方面表述应该统一规范,注意前后一致性。
六、 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1、 对于文件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文字将有针对性的按照上位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对不合理的进行调整,并对明显错误和无法执行的进行删除。
2、 关于文件中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将根据现行政策和实际进行进一步完善。
3、 办法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工作,广泛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召开了今天的听证会,对于各部门和专家组意见以及听证会上各位委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做好办法的修改工作,使办法做到于法有据,条文清析,表述准确,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七、 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在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一致认为,《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救灾工作,提高政府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工作;能合理配置救灾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对经开区规范有序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很有必要。同时,听证代表也提出了一些比较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听证机关在会上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做了积极的回应,表示将充分给予考虑,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行相应的修改。
八、 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部分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具体理由:
1、 救灾款物实行三级公示,切实增强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2、 在上级统一协调下,做好灾情发生后相临行政区救灾工作的对接。
3、 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完善街道、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对上述意见,经开区民政局都作了记录,修订时予以考虑。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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