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出版物出租备案)
发布时间:2017-12-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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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法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二、 申请材料
1. 申请书1份;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 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 受理条件:
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地址、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等材料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四、 办理程序:条件符合给予办理
五、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审核合格后,自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注意事项:无
七、 办事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1503室。
八、 联系电话:68163067
九、 监督投诉电话:0871-6816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