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麻苴三期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3
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4-28 17:12:42 编辑:周洁

为增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年4月24日举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麻苴三期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由

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麻苴三期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中心三楼签字厅(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三、 听证会准备情况

4月11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ketdz.gov.cn)和云南法制报上公布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麻苴三期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听证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4月17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 ygzf.yn.gov.cn/tingzheng)、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ketdz.gov.cn)上公布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麻苴三期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听证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等事项,同时按时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四、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苏琬贻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副局长

张京雷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 平  阿拉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张 伟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

鲁 嘉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经开分中心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

丁学政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城改办主任

封  娴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城改办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

胡如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代杰玲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督办

(五)听证代表

黑丽芬  阿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官渡区政协委员)

李云海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书记(官渡区人大代表)

李  乾  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毕美丽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副书记

杨云春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副主任

毕绍华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书记

赵昆留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组长

赵  勇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副组长

李  斌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普照居民小组书记

李石坤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普照居民小组组长

李  健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普照居民小组副组长

安红石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普照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张  林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普照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张  亮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普照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张志华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普照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李金秀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普照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张  云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土秀翠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海琼香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居民

管杨秀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居民

赵开能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居民

陈朝坤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居民

徐美翠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居民

海正华 阿拉街道普照社区小麻苴居民小组居民

(六)听证记录人

魏  红  云南亚伟速记公司

(七)听证旁听人

周 清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李飞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

陈志伟    昆明泰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陈永刚   昆明泰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陈立伟  昆明泰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李启军   昆明泰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 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22名听证代表,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参加听证代表均认为本方案是按照市政府的政策来制定,符合市政府的要求,支持该方案。

2、 建议方案需要完善以下内容:(1)“一村一策”和实施的方案,3500元/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和300平米,现行赔偿与当前商品房房价比例偏低,希望在制定细则时多多考虑被征收(拆迁)人的利益和实际情况;(2)明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3)明确搬迁时限及奖励金额。

3、 建议对部分语句的语法进行修改,文字方面表述应

该统一规范,注意前后一致性。

六、 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1、 对于文件中不规范的文字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和修改。

2、 针对反映赔偿较低的情况,建议从“货币补偿”、

“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三种方式中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在制定细则时会考虑被征收(拆迁)人的利益和实际情况。

3、 针对明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问题,征收单位主体为经开区管委会,发布征迁公告时会按法律程序,以管委会为主体单位发布公告。

4、 针对搬迁时限及奖励问题,将在方案中完善和明确。

5、 方案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召开了今天的听证会,对于各部门和专家组意见以及听证会上各位委员、代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做好方案的修改工作,使方案做到于法有据,条文清析,表述准确,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七、 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在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一致认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麻苴三期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制定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依据;听证代表也提出的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听证机关在会上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做了积极的回应,表示将结合到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版权属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c)2006-2013 KETDZ,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650231 | 16 Chunman Ave. IT Industry Park Kunming National Economic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联系电话:0871-6816316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