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级部门关于申报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文件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
为做好我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教育局关于申报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 推荐数额
2018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根据昆人社通〔2018〕191号文件精神,我区正高级教师的推荐评审总控数额,严格按照不超过2人进行择优推荐。各直属学校如有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人择优推荐至区社会事业局;如无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 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云人社发〔2016〕99号)文件中正高级教师的评审条件进行申报推荐。
三、 推荐程序
1. 10月9日17点前由各直属学校将本单位推荐方案、推荐结果报告、公示结果报告和推荐人员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社会事业局。
2. 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10月10日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完成我区2018年正高级教师择优推荐工作。
3. 经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的申报推荐材料,于10月10日报区人社局备案、签署推荐意见后,再由社会事业局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改办。
4. 由社会事业局按照市级要求,负责通知我区推荐人员进行职称网上申报。
四、 工作要求
1. 我区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稳妥、公开、择优做好我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社会事业局联系人及电话:李悦萌 68510970
人社局联系人及电话:徐子杰 68510930
李 艳 68163083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