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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1812-218209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8-12-12 17:47
名 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滇池管理(水务)局执法主体资格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滇池管理(水务)局执法主体资格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2 17:47 浏览次数:701
字号:[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滇池管理(水务)局执法主体资格有关问题的公告》已于2018年12月3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20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确认滇池管理(水务)局执法

主体资格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确认滇池管理(水务)局的执法主体资格,撤销2017年5月25日第12次主任办公会确认的水务局的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公告:

一、 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

(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管理(水务)局

执法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116MB1704990U

负责人:赵健蓉

单位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举报投诉电话:0871-68163717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 撤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

(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

执法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1166861942756

负责人:陈红

单位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举报投诉电话:0871-68163921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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