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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事指南(滇池流域)
一、 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二、 办理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中第103项等。
三、 实施机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管理(水务)局是办理辖区滇池流域范围内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辖区滇池流域内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 许可条件
1.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排水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接驳要求;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3)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2.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1)排水口的设置不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接驳要求;
(2)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3)排放的污水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五、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六、 受理形式和地点
受理形式:现场受理。
受理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滇管(水务)局304室。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16号。
交通方式:可乘坐188路、C14路、K20路、K34路等公交车到达。
七、 申请材料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其他要求 |
1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2 | (1) 所有材料在申请时提交。 (2) 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 (3)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
2 | 《雨污水管开挖接口申报审核表》《雨污水管接口开挖许可证》《雨污水管接口开挖竣工验收证明表》 | 复印件 | 1 | |
3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 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
4 | 申请单位(人)申报前1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监测报告》 | 复印件 | 1 |
八、 办结时限
申请时限:工作日均可申请。
受理时限:工作日内即时受理。
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 许可收费及依据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 办理流程
(一)申请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滇管(水务)局304室;接收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16号。
(二)提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4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
现场受理时,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四)审核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五)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颁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送达方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滇管(水务)局304室。
十一、 许可服务
(一)咨询
1.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滇管(水务)局304室(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1) 68163584。
2. 咨询回复
现场回复及电话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可通过咨询电话查询。电话号码:(0871) 68163584。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14楼1408。
电话投诉:(0871)68163103。
信函投诉: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16号;650501(邮政编码)。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 行政复议
时限:自获取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60天内可申请行政复议。
部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管理(水务)局304办公室。
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871)68163584。
2. 行政诉讼
时限:自获取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3个月内或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15日内可申请行政诉讼。
附件
附件2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填写范例
申请编号: (由办理人员填) 受理编号: (由办理人员填)
申请时间: (由办理人员填) 受理时间: (由办理人员填)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有限公司
排 水 户 ××××××项目(项目名称)
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
申 请 类 别: 首次申请〔 〕延期申请〔 〕(据实在相应括号内打勾)
填写说明
1、 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 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 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 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 “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 “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 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一、 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 ××××××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昆明××区××路××号 | 邮 编 | 65××××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91530××××××××××××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2×××××××××××× | |||||||||||
法定代表人 | 张×× | 电 话 | (0871)×× | 手 机 | 1×××××× | |||||||
联系人 | 王×× | 电 话 | (0871)×× | 手 机 | 1×××××× | |||||||
排水户 | ××××××项目(项目名称) | |||||||||||
排水户业务类型 | (建筑施工、餐饮、洗车、入网、其它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排水户地址 | 昆明市××区××街××号 | |||||||||||
用水量(m3/日) | 排水量(m3/日) | |||||||||||
总用水量 | 其 中 自来水量 | 其 中 自备水量 | 总排水量 | 其 中 生产(含餐饮)污水量 | 其 中 生活污水量 | |||||||
(按实填写) | (按实填写) | (按实填写) | (按实填写) | (按实填写) | (按实填写) | |||||||
处理(预处理)方式 (□中打“√”) | □自行处理 | 处理(预处理)工艺及规模 | 隔油池、化粪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委托处理 | ||||||||||||
排 水 户 | 用地 面积(m2)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总建筑面积 (m2) | 34267 | 生产区面积(m2)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住宅面积(m2) | 14967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商业面积(m2)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办公面积(m2)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餐饮面积(m2)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主要产品或服务: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主要原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物产生流程(框图,可附图): 详见施工图纸 | ||||||||||||
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详见施工图纸 | ||||||||||||
备注: |
二、 排水管网情况
排水口编号 | 排水口性质 | 连接管排水口 管径(mm) | 排水量 (m3/日) | 连接管位置 | 排水去向(道路名称) | 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 |
排水管网平面示意图(可附图): 详见项目排水审查接驳方案图 | ||||||
备注: |
三、 排水水质情况(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项目)
排水口编号 | 项目名称 | 浓度(mg/L) | 项目名称 | 浓度(mg/L) |
总排水 | PH | 7. 38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 53 | |||
悬浮物 | 80 | |||
氨氮 | 14. 2 | |||
动植物油 | 4. 59 | |||
备注: | 详见水质检测报告20180542 |
注:1、排水户存在多个排放口的,应按排水口编号分别填写各个排水口的水质情况。
2、 雨水排水口可不填。
四、 审核、审批情况
审 核 部 门 意 见 | 经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审 批 机 构 意 见 | 审批意见: (审批部门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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