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文件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昆安〔2018〕22号)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地和市级各相关责任部门,在全国两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端口号:市安监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启尧,63175283)。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9〕5号)
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