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经开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河道部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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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经开区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全面摸清辖区河湖管理范围边界不清、侵占河湖、破坏河湖等问题,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昆明市经开区滇管(水务)局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关于印发<昆明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第3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经开区实际情况,周密组织划定工作,现已完成新宝象河(经开区段)、马料河(经开区段)、洛龙河(经开区段)管理范围线划定,并经昆明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通过,现将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如需查询相关信息,请到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304查询或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871—68163057。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