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布时间:2020-02-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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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决定对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