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上级部门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文件的通知
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 申报条件、资助重点和资助额度
申报条件、资助重点和资助额度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详见附件)。
二、 申报要求
1. 申报请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 cn:8080/)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前请联系区人社局,开通账号。
2. 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请用人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盖章上报。
3. 申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账户信息(请提供申报人个人及其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并提供申报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4. 用人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竟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三、 报送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3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1310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徐子杰 68163083
附件: 关于转发上级部门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文件的通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