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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4-14 18:49
名 称: 化妆品小知识
文号: 关键字:

化妆品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0-04-14 18:49 浏览次数: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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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化妆品?

化妆(Cosmetic)一词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含义是“化妆师的技巧”或“装饰的技巧”,也就是指把人体的自身优点多加发扬,而把缺陷加以掩饰和弥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化妆品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

关于化妆品的定义,世界各国(地区)的法规规定略有不同。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二、 特殊用途化妆品有哪些?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9.防晒化妆品是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三、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

一、 不准经营未获得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化妆品;

二、 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三、 不准经营套号冒号的化妆品;

四、 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

五、 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注有适应症、  宣传疗效和医疗术语的化妆品;

六、 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化妆品;

七、 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八、 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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