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0〕32号)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注重改革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原则,紧扣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1.2020年10月30日前,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管委会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经市政府有关业务部门审核修改后,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2年,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见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www.yn.gov.cn/ztgg/jczw/index.html),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密切沟通市政府指导责任部门,2020年8月10日前制定出台所负责领域标准目录编制,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部门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不公开”等4种类型中的1种。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水平。
(三)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运用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发布,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各部门每年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开展有关意见征集、民意调查不少于1次。
(五)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管委会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及时更新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发布”平台属性,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引导政务舆情的重要平台,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延伸。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责任,强化人员保障,负责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7月30日前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报党政办于悦悦平台邮箱。
(二)强化协调推进。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重要节点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监督评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将纳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各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按时推进工作,每月18日前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纸质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盖章报18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党政办于悦悦平台邮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各部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