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公厕建设项目改建部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示公告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明经开区)监察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昆政发[2005]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公示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161号)以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办审计业务有关事项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对2016公厕建设项目改建部分项目共3个标段的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审计的基本情况
2016公厕建设项目改建部分一标段项目,投资公司经过经开区管委会小型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由云南银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同金额为591,210.06元(暂列金额为41,000.00元),合同工期为71日历天。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主要工程为小新社区公厕等及新增的小洛羊邵盟搅拌站八面公厕大洛羊公厕12座公厕改造施工。项目送审结算金额638,820.95元,经审计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认,审定金额518,299.42元,审减金额 120,521.53元。
2016公厕建设项目改建部分二标段项目,投资公司经过经开区管委会小型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由云南一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同金额为413,149.29元(暂列金额为30,000元),合同工期为71日历天。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主要工程为小洛羊社区小广场公厕等10座工程改造施工。项目送审结算金额529,363.65元,经审计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认,审定金额471,895.60元,审减金额57,468.05元。
2016公厕建设项目改建部分三标段项目,投资公司经过经开区管委会小型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由昆明海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同金额为269,156.90元(暂列金额为20,000元),合同工期为71日历天。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主要工程为高桥村公房边公厕等10座工程改造施工。项目送审结算金额296,086.95元,经审计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认,审定金额242,188.87元,审减金额 53,898.08元。
二、 审计依据
建设部、云南省建设厅及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基本建设及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关图纸、合同、文件等。主要如下:
1、 《(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2、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
3、 《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标准》;
4、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云建标(2003)668号及配套的相关费用定额、文件;
5、 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6、 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表、工程竣工资料等。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情况,昆明经开区监察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