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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102-367348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1-01-30 17:43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17:43 浏览次数:825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经开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强化主动公开、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配合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不断推动构建和谐征纳环境。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主管业务范围和职责,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2020年,经开区税务局通过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及昆明市税务局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103条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7条、联系方式1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企业所得税核定信息2196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1436条、行政许可3422条、行政处罚18条。通过昆明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信息4206条次;其中,行政许可1468件、非正常户认定1236户次、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27条次、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39条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1436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经开区税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将继续落实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确保信息公开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吃透条例精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区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其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二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经开区管委会同区局、昆明市局同区局双向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决策公开机制,配套制定了发布内容、发布流程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昆明经开区税务局目前未开设新媒体账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昆明经开区管委会网站、云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及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各网站有关栏目的信息维护工作,定期发布税费政策、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布内容、数据、格式等进行把关,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基础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评指标,坚持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监督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4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5780

行政强制

0

-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7

7139908. 98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区局存在的主要不足是将信息公开工作条例与区局实际工作情况结合的还不够好。下一步,区局将利用集体统一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重点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二是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对2020年信息公开情况,对照条例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细化,使之更有利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认真梳理编制了经开区税务局权责清单,及时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区局根据市局要求,及时公开了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根据人员调整做到及时调整、修改并公开。持续落实重大税务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2020年区局未产生重大税务行政决策,也未制发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

疫情爆发以来,中央在要求加大“六稳”工作力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六保”新任务,经开区税务局遵照中央的指示,结合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要求,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努力为实现“六稳”创造条件,实行“硬政策+软服务”,2020年截止11月份,区局累计实现减税降费99673.10万元。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71513.72万元;二是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28159.38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六稳”“六保”,为经开区加快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开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硬政策”,并从2月1日起用热心、真心和爱心,实现“软服务”。一是精准推送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托融媒体,多渠加强政策宣传,针对纳税人关心的问题,进行线上辅导和解读,按照受惠对象精准推送疫情防控优惠政策;二是认真核实疑点数据。每月对应享未享的疑点数据进行详细核实,对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第一时间通知其申报减免税,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提高纳税人满意度。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做好“一对一”宣传辅导,定制税收服务专属计划,最大程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出口退税企业等缓解现金流压力,以税收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

为深化“非接触”办税缴费服务,区局以短信群发的方式,让纳税人知晓。区局以全天侯24小时开通网上办税和一部手机办税费,登陆云南电子税务局PC渠道,微信渠道、APP渠道,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等方式可办理涉税费业务,发票领用可在自助机领用;电子办税时若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电话咨询税收管理员;同时,为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需求,对外公示纪检组、纳税服务科、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第一税务分局等科室电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转发《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税收宣传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渠道做好对“非接触式”办理业务的宣传引导工作,主动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费)的业务需求,引导纳税人采取“非接触式”办理涉税(费)业务。对确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事项,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第一税务分局可以按照业务类别、办理时间等要素统计分析纳税人办理需求,积极开展税务机关主动预约服务,采取统筹划分办税服务厅各业务办税时段等措施,合理安排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时间,在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做好预约登记,为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分时分批、错峰错期办理的便利,有序分流纳税人,减少大厅人员密度,避免交叉感染。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020年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要求,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逐步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5号)要求,逐步优化完善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区局自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来,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职责,积极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积极统筹、尽责履职,做好日常指导监督。制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台账,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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