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春节期间“留岗红包”的通知
各驻区企业: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21〕9号)要求,为做好“留岗红包”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发放对象、标准及条件
发放对象∶税收归属昆明市的中小微企业中的省外员工。
发放标准∶300元/人。
发放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4点)∶
(一)在昆明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申请人;
(二)申请人所在企业属于昆明市的中小微企业(以昆明市社保局企业划型为准);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号为非53开头的省外人员;
(四)在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留在昆明过节的省外人员。
二、申请时间、方式及资料
申请时间∶2021年2月27日至3月5日,共7天。
申请方式∶方式一∶使用“办事通—一部手机办事通" APP进行线上集中申请;方式二∶就近就地到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或者市本级、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线下代为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资料∶申请人提供本人手机在2月24日和27日当天查询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两次截图或者照片。
三、申请程序
(一)下载注册。申请人自行从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办事通一部手机办事通" APP, 点击“留岗红包申请”按钮,按系统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和个人实名认证。
(二)申请登记。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手机在2月24日和27日当天查询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两次截图或者照片,完成申请登记。
四、线下申请受理
对于就近就地到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或者市本级、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办理“留岗红包”的申请人,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截图或者照片,由窗口服务人员使用手机,从“办事通”中的“留岗红包申请”—“代为他人申请”模块,代为申请。
对于没有智能手机,不能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截图或者照片的申请人,可用自己的手机于2月24日和27日发送短信CXMYD到手机所属运营商(电信10001/移动10086/联通10010),根据短信回复提示操作,以获取行程信息。窗口经办人员对其通过手机短信获取的行程记录进行拍照(需要拍摄出手机整体外观),再使用“办事通”中的“留岗红包申请”—代为他人申请”功能代为申请人办理,办理中使用短信的照片代替“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截图或者照片,上传即可。
具体申请程序及相关信息将通过“昆明就业服务网”(http//:jyj.km.org.cn)、“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敬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劳动者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