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问答手册
第一部分 认识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严重认知障碍等导致长期失能,经失能等级评定达到重度失能的参保人,享有基本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如何参加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试点期间,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参保人,只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均同时参保长期护理保险。
3、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水平及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长期护理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1)在职职工分别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基金中划转;
(2)灵活就业人员中,以 “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分别以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中划转,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按缴费基数的0.4%,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的费用中划转;
(3)退休人员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的部分按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中划转,财政补助按缴费基数的0.2%,由财政按补助政策按年进行补助。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保合并缴费,不因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4、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参加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2)满足缴费年限要求:2021年1月1日前就已经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2021年1月1日后新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需连续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满2年(含)以上,且在昆明市实际缴费满15年。若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照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核定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标准补足15年缴费年限。
(3)失能状态持续六个月以上: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
5、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方式有哪些?
答: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方式包括:
待遇保障方式 | 享受待遇地点 | 护理人员 | 护理待遇 |
医养结合机构护理 | 入住机构 | 机构护理人员 |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 |
养老机构护理 | 入住机构 | 机构护理人员 | 生活照料 |
居家护理 | 居家 | 机构护理人员 | 生活照料 |
经培训合格的失能参保人家属、亲属、邻居等 |
6、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1)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范围费用实行个人和基金共付,基金支付比例70%,个人支付比例30%;
(2)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由个人负担,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3)最高待遇支付限额如下:
待遇保障方式 | 最高支付限额(元/月) | |||
医养结合机构护理 | 2600 | 一级护理 | 2600 | |
二级护理 | 2340 | |||
三级护理 | 2080 | |||
养老机构护理 | 2400 | 一级护理 | 2400 | |
二级护理 | 2160 | |||
三级护理 | 1920 | |||
居家护理 | 机构上门护理 | 2200 | 一级护理 | 2200 |
二级护理 | 1980 | |||
三级护理 | 1760 | |||
失能参保人家属、亲属、邻居等护理 | 1600 | 一级护理 | 1600 | |
二级护理 | 1440 | |||
三级护理 | 1280 |
7、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流程
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可由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请,经失能等级评定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的,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护理服务。
8、为什么要经过失能等级评定?
答:由于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是长期失能人员,每个人的失能情况和护理需求不同,因此需要通过专业、科学的失能等级评定,确定失能等级,确保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服务与参保人的需求合理匹配。
9、失能等级有几个等级?
答:失能等级评定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一级、重度失能二级、重度失能三级6个等级,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重度失能一级、重度失能二级、重度失能三级人员的政策范围内的基本生活照料费和医疗护理费。
第二部分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
10、到哪里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申请人或代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通过手机APP(昆明长护险)在线进行申请,手机APP下载地址为:
(2)就近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网点受理窗口书面提出申请:
委托经办机构 | 县(市)区 | 服务网点地址 | 服务网点咨询电话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长护办公室 | 昆明市穿金路197号太平洋大厦1301 | 0871-68380915 |
五华区 |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城6幢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 | 15752899867(无线座机) | |
富民县 | 昆明市富民县黎阳大厦2楼医保服务窗口 | 0871-68810316 | |
禄劝县 | 昆明市禄劝县体育场北门医保局服务大厅 | 0871-66392495 | |
晋宁区 | 昆明市晋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 | 0871-67807283 | |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市本级 | 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8号窗口 | 0871-63969956 |
官渡区 | 官渡区医疗保障局政务中心4楼3号窗口 | 15987120611(手机) | |
寻甸县 | 寻甸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一楼6号窗口 | 0871-2664431 | |
阳宗海 | 阳宗海风景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1楼4号窗口 | 19912978177(手机)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 西山区 | 1.人保财险西山支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37号 2.人保财险海口支公司:西山区海口镇中滩路46号 | 0871-64186959 |
安宁市 | 人保财险安宁支公司:昆明市安宁市中华路26号 | 0871-68682489 | |
嵩明县 | 人保财险嵩明支公司: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秀嵩街60号 | 0871-67926109 | |
东川县 | 人保财险东川支公司:昆明市东川县铜都街道石羊路23号 | 0871-62120947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长护办公室 | 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滇池路华夏国际广场B座6楼 | 0871-63142215 |
盘龙区 | 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盘龙区 锦武路15号)一楼B区窗口 | 0871-63198101 | |
呈贡区 | 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呈祥街515号)B区B28窗口 | 0871-63963459 | |
经开区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综合服务中心负一楼办公室 | 0871-68163704 | |
宜良县 | 宜良县 匡远镇昆石公路12号附2号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良支公司柜面 | 0871-67599551 | |
石林县 | 石林彝族自治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七号窗口 | 0871-67799752 |
11、可以请人代办吗?
答:可以由申请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代办人除了提供申请所需资料外,尚需提交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授权委托书。
12、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申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1)申请材料:《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申请人承诺书》、《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申请授权委托书》;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医疗保险卡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失能证明材料:与失能密切相关(或最近一次住院)的完整病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入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若参保人是因严重认知障碍导致长期重度失能,需需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病情证明资料。
13、申请表等申请表格如何获取?
答:申请所需的《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申请人承诺书》、《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申请授权委托书》可以到各县(市)区服务网点受理窗口获取,也可通过昆明市医保公众号下载。
14、申请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办理申请时,需要您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填写无误,确保失能等级评定、评定结论送达等工作的开展;
(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申请人就医及健康信息、如实填写Katz日常生活功能指数评价量表;
(3)如实、完整提交失能证明资料:按要求如实提交失能证明的相关资料。
(4)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
15、服务网点受理窗口能否当场告知我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答:服务网点受理人员会根据参保人告知信息及提交资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人不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条件,受理人员会当场告知。
第三部分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流程
16、我已办理申请手续,何时为我开展失能等级评定?
答:您提交申请资料后,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在15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和评定员上门开展失能等级评定工作,工作人员会提前与您预约确定上门时间。
17、失能等级评定工作具体是如何进行的?
答:由1名工作人员、2名评定员组成失能等级评定小组,按与您约定的时间上门,按照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标准,通过询问信息、现场观察等方式为您进行现场评定,并将评定信息录入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
现场开展评定工作时,工作人员会通过拍照、摄像记录,如实记录评定工作的实施情况。
18、开展现场评定时,家属需要在场吗?
答:开展现场评定时,要求至少1名申请人的监护人、亲属或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场。
19、我该如何配合失能等级评定?
答:评定时,请您或您在场的家属、亲属等人如实回答评定员提出的问题;若您在现场评定过程中,有身体不舒服等情况,及时告知在场人员。
20、评定过程涉及我的个人隐私,是保密的吗?
答:评定过程涉及的信息均为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的评定员、评定专家、工作人员均不得泄露或违规查询、使用,若有泄露或违规使用、查询的,我们护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如何才能知道失能等级评定结果?如没有收到结果,该怎么办?
答:(1)现场评定结束,并生成评定结果后,工作人员会在作出评定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在您的居住地社区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将在公示结束后作出评定结论,并在评定结论作出的5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论送达您。
(3)若超出规定时间仍没有收到结果,您可以联系服务网点查询。
22、对评定结论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如您在收到评定结论后,对评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评定结论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的服务网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需要补充的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复评条件的,会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复评。
23、申请复评期间,可以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吗?
答:申请复评期间,因为您的失能等级尚未确定,不能确定待遇享受标准,因此申请复评期间暂时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24、复评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答:复评的流程与您的第一次评定一样,复评由1-2名评定专家开展,复评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进行公示。
25、我是否需要缴纳评定人员的评定劳务费?
答:评定员及评定专家的劳务费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评定相关费用需要您承担:
(1)您或代理人提交虚假资料或信息,评定结果及结论作废,当次产生的评定劳务费由您承担;
(2)若您对评定结论有异议,提出复评申请,复评结论与初评结论一致的,复评专家劳务费由您承担;
(3)若您长期居住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外,工作人员及评定员上门开展评定工作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您承担。
评定员评定劳务费150元/人.次,评定专家评定劳务费350元/人.次。
26、评定结论是否终身有效?
答:评定结论不是终身有效的,由于失能人员的失能状况会随着身体、疾病的变化状况发生改变,委托经办机构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的生存状况及失能情况进行动态评定。
27、我感觉我的生活自理能力变好(差)了,能要求重新评定吗?
答:若您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发生明显变化,可以在上次作出的评定结论满6个月后再次申请评定,评定流程您第一次的评定流程一致。
第四部分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
28、我经过失能等级评定,什么时候可以享受护理待遇?
答:失能等级评定结论达到重度失能三级、重度失能二级、重度失能一级的参保人,从评定结论下达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标准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29、为什么不是一收到评定结论就开始享受待遇?
答:收到评定结论后,您还需要根据您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待遇保障方式、选择定点服务机构,并由定点服务机构与您签订服务协议、为您制定护理计划。
30、为什么我不能随便选择一家护理机构?
答:我们要确保护理机构为您提供安全、有保障、有质量的护理服务,昆明市医保通过遴选,选择了符合定点要求的服务机构,并与它们签订服务协议、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监管,保障参保人的待遇。
第五部分 长期护理保险异地相关政策
31、长护险能否转移?
答: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施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已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城市均是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政策不一,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不支持转移,仅有参加了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能够享受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