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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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管委会依法审查,确认制度创新部、经济发展局、招商合作局、规划建设局、工业和科技局、商务金融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局、社会事务局共9个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将上述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