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183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昆明市委:
贵单位在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5183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金融发展与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由我区主办,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协助办理,经我区和协办单位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金融业态情况
自贸区挂牌前,我区金融业态不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不足。自贸区成立后,我区金融业态逐渐丰富,具体情况如下:
1. 银行机构方面。目前我区共有40家银行机构,其中自贸区成立后新设7家银行分支机构。目前以昆明自贸区支行命名的银行共9家,分别是工商银行昆明自贸区支行、农业银行昆明自贸区支行、中信银行昆明自贸区支行、富滇银行昆明自贸区支行、交通银行昆明自贸区支行、浦发银行昆明自贸区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昆明自贸区支行、建设银行昆明自贸区第一支行、平安银行昆明自贸区支行。
2. 保险证券机构方面。目前我区正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红塔证券等金融机构洽谈入驻事宜。
3. 其他金融业态方面。根据区市场监管分局提供最新企业名单,经过初步筛选,目前区内有:一级法人金融租赁机构1家;融资租赁公司23家,其中自贸区成立以来新增6家;注册并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4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改革试点任务及复制推广试点任务推进情况
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实施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任务分工》,昆明片区承接金融领域开放创新19项国改任务及6项省改任务。截止目前,针对国改任务已印发17项工作方案,国改任务实施率100%,5项省改任务正在推进中,已印发工作方案,其中4项考核时限为2021年8月,1项考核时限为2022年8月。19项国改任务分别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电商融资及担保、跨境融入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非储备货币银行间区域交易、人民币海外基金等。6项省改任务涉及跨境保险、跨境资产管理、离岸金融、期货交割库、跨境金融交流合作等。
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汇总表》,昆明片区金融领域共承接46项复制推广任务,截止目前为止,已实施39项,实施率为85%。主要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融资、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跨境保险、融资租赁、保理等领域。
二、 意见及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高位统筹协调方面
针对民建昆明市委提案中提出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开展常态化政策研究和交流”、“主动向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会等国家有关部门汇报”等建议,目前已积极落实,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2021年1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召开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工作协调推进会,做好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为全面推进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建设,昆明市成立10个专题工作组,分别负责昆明片区贸易促进、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招商引资、金融、人才科技、规划、财税、法制和统计方面的工作;2020年7月市自贸办印发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个专题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自贸组办发〔2020〕9号),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其中,由市金融办研究出台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金融专题工作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我区积极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交流,定期反馈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助解决事项;配合市金融办与片区外贸企业开展座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梳理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情况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市金融办与中行、农行、交行、招商、平安、浦发、中信、富滇等金融机构座谈,了解掌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情况、客户群体关注的痛点难点及需支持事项。
(二)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方面
针对民建昆明市委提案中“鼓励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其他省市金融机构向自贸区延伸”、“推动地方券商、基金公司、商品期货公司等快速发展”、“筹划国内期货交易所设立商品期货交割库”、“促进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互补配套的金融组织体系”等建议,我区已积极落实,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 落实金融服务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入驻
中国银保监会相继发布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陆续出台两轮共计19条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措施,对自贸区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提供了政策支持。云南省银保监局按照银保监相关政策,设立畅通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绿色通道”,通过精简审批材料等持续优化准入审批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南亚东南亚等国家银行保险机构到自贸试验区设立机构。在此基础上,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昆政发〔2020〕24号),结合昆明片区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功能划分及建设发展实际,在加大新设金融机构支持力度、促进融资租赁加快发展、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以科技金融助推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为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对入驻片区的外资金融机构给予100-500万元的奖励。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促进银行机构发展若干政策规定(试行)》(昆自贸管〔2020〕7号)、《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措施<支持金融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昆自贸管〔2020〕55号),鼓励从事金融业务的内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等持牌类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入驻我区开展业务,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开展跨境发债、跨国企业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
2.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非银行类金融业态发展
(1)首次在云南省开放商业保理业务
2020年3月5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办法(试行)》(云金规〔2020〕1号),首次在云南省开放商业保理业务;2020年7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商业保理公司设立的会商机制的通知》(云金〔2020〕109号),我区按要求做好商业保理企业的招商工作,积极与省内外多家大型国企和金融控股集团等接洽保理企业落地事宜。
(2)融资租赁进一步发展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支持鼓励各类资本依法到自贸试验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复制推广全国试点经验。截止2020年底,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报,云南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学习借鉴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经验案例,成功发行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共18.097亿元。我区积极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入驻我区,截止目前,引进包括云南交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新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备案6家。
(3)筹划国内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商品期货交割库
此项工作目前由云南证监局牵头,我区对辖区内有意愿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商品期货交割库的橡胶、白糖、咖啡等企业进行了摸底调研,与红塔证券就目前自贸区内设立期货交割库进行洽谈对接。
(4)保险业合作步伐加快
云南银保监局研究制定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签订保险业双边监管合作协议的具体建议,争取协调中央有关部门支持。同时在现有监管政策范围内引导支持辖区内保险机构积极开展跨境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为经贸活动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积极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接,探索目前为区内外资外贸型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的方式,助力区内外贸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方面
针对民建昆明市委提案中“继续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鼓励银行开展跨境金融服务,做好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争取在大宗商品交易中将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等建议,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1. 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1)持续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结算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昆银发﹝2020﹞14号),支持自贸区银行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昆政发〔2020〕24号),对使用跨境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国际贸易企业,结算总量或结算占比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截止2020年末,云南自贸区内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共281.15亿元,其中昆明片区银行结算53.63亿元。
此外,目前已有5家试点银行机构与云南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网络连接,设立“金融服务”板块并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已为3家跨境电商企业提供49.66万元融资支持,为一家物流企业提供30万元百分之百保证金业务的汇总征税保函。依托农业银行泛亚业务中心,与南亚东南亚国家16家主流银行互开同业往来账户,创新建立非主要货币“互开本币账户+货币对存”的跨境清算模式,推进人民币对南亚东南亚货币的直接兑换和跨境清算。
(2)探索建立人民币与周边国家非储备货币的挂牌交易
昆明片区管委会全力配合市金融办重点支持区内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对老挝基普、越南盾、缅币等周边国家货币直接挂牌。目前,人行昆明中支已安排部署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了“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区域交易”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专题报告。老挝基普、越南盾、缅币、泰铢等周边国家货币现钞现汇每日外汇牌价已在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成功挂牌。
(3)积极宣传与推介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相关银行省级分行、自贸试验昆明片区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联络员制度。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收集梳理人民币海外基金项目需求,分两批将我省“走出去”重点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名单、境外中资企业及投资情况向试点银行进行推介。经前期梳理昆明片区海外投资项目涉及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项目、老挝石化项目、缅甸曼德勒市政交通提升改造项目、缅甸皎漂深水港项目、柬埔寨暹粒新国际机场项目等。
(4)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按规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
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中信银行昆明分行与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内保外债业务,融入2.21亿美元。目前,富滇银行打通了泰国曼谷到昆明泰铢现钞航空调运通道,磨憨支行开展人民币与老挝基普的双边本外币现钞调运,开辟了首条中老双边外币现钞陆运调运通道,打通中老跨境人民币现金调运陆路通道,为发展跨境融资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华夏银行昆明分行成功落地人民币外债业务。
2. 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1)放款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由“超过1亿美元”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
(2)支持贸易融资便利化
根据《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昆银发〔2020〕9号),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依法为境外机构发放办理贸易融资贷款的,外汇资金可发放至该境外机构在债权银行开立的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应在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展业三原则”为境外机构办理该业务,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自贸试验区内的银行可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2020年,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在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成功为省内企业境外子公司办理了全省首单自贸区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
(3)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
招商银行为区内及境外企业在境内外两个市场发行点心债、熊猫债等人民币债券直接融资工具,并提供资金回流渠道。2019年招银国际认购昆明轨交300万美元境外发债。2020年招银国际和永隆银行将参与建投集团及云南水务的境外发债业务;中信银行成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为企业办理全省首单对公账户开户业务,独家创新的“FT互联通”产品成功开立全省首笔FTN(自由贸易离岸账户)国际信用证;招商银行开展“进口信用证+一户百币”业务,帮助企业解决小币种汇款难题;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办理跨境人民币外债回流业务;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做好外汇登记,助力其通过VIE协议控制模式到境外上市融资。
(四)建立金融服务平台方面
针对民建昆明市委提案中“搭建云服务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数据信息进行融资”等建议,我区已积极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 开展“银税互动”
昆明片区税务局搭建“银税互动”合作信息共享的桥梁,帮助有纳税规模、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的企业以“信”换“贷”创新融资模式,依托“智慧税控”平台,将贴息政策及8家“银税互动”银行直接链接于智慧税控平台,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共同促进企业融资便利化,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截止2020年底,建设银行“云税贷”、农业银行“纳税E贷”、中国银行“短期贷款(普惠)”、工商银行“税务贷”等八家银行各项贷款产品,对昆明自贸区(经开区)企业合计贷款余额约25.18亿元。
2. 搭建经开区信用信息平台
由昆明片区经发局牵头推进搭建“经开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将经开区企业信息纳入平台进行实时监管,并根据行业进行分类,动态调整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五)补齐金融短板方面
针对民建昆明市委提案中“注重对金融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建议,目前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1. 专业人才给予政策支持
省市部门高度重视自贸区人才建设,2020年6月,昆明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外籍人员来华工作许可、签证及居留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54号),增设“自贸区昆明片区外国人来昆工作服务窗口”、“官渡区外国人来昆工作服务窗口”,为昆明片区引入各类高层次和急需人才提供服务和便利。印发《昆明市关于加快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21〕21号),支持昆明片区探索建立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我区出台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人才发展措施实施细则》(昆自贸党〔2020〕40号),投资1.62亿元,建成目前全省规模最大的人才公寓。2021年3月10日,公寓正式揭牌运营,举办了“聚财自贸、智创未来”人才公寓揭牌仪式暨自贸人才发展大会,为重点引进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开辟申报人才公寓新通道。
2. 建立人才培训及培养机制
为了提升专业人员水平,我区针对金融人才制定了培训计划,安排金融专业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人员外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修养。
(六)注重内外协调配合方面
针对民建昆明市委提案中“建立常设的金融联动机制,推动与云南自贸区其它两个片区金融交流合作、信息共享、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等合作”、“强化跨部门协作,协调好发改、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金融办等部门”等建议,我区已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 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
定期与向人行、银保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报金融领域改革试验任务工作推进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难题,积极向省级金融监管部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定期向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汇报目前金融地方风险情况,推进“7+4”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2. 加强与其他片区的联动发展
2021年4月,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云南自贸试验区金融专题工作组2021年工作计划》(云金〔2021〕65号),积极联动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洱国家绿色经济示范区及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展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工作,实现政策联运、功能互补、优势叠加,推动自贸试点区与联动创新区的协调、协作、协同。
2020年7月,昆明市出台《昆明市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昆政发〔2020〕24号),建立联动发展机制,加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与空港经济区的联动发展,围绕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改革试验任务,涉及空港经济区为推进主体的,由市级制定相应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3. 内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我区商务金融服务局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针对区内的风险隐患事件,做好风险防范与预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4. 建立区内企业沟通联系机制
根据相关试点任务,制定区内企业调研“行程表”,采用座谈会、走访等面对面形式,听取企业在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跨境金融服务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梳理企业遇到问题的原因、环节、事项等,保持与市场主体的沟通联系,保证任务落实有依据、有目标,真正惠及企业发展。
5. 建立片区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同机制
与区内17家银行机构签订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索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积极与区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富滇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论坛、座谈会等,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优势,提供跨境金融产品服务、本行成功经验案例等,同步配合试点任务落实。举办“2020中国(云南)数字经济与金融开放创新高峰论坛”,探索促进云南金融产业建设的新路径。召开了“2020年银行座谈会”,邀请13家银行机构参与座谈,共收集21项创新案例,梳理158项跨境金融产品。举办“自贸区昆明片区制度创新部商务金融服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0年制度创新及商务金融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展望;召开“2021年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工作座谈会”,邀请区内9家银行参与座谈,了解各家银行金融产品服务的基本情况及目前在创新业务推进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金融监管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举办“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2021年第一季度‘走出去、引进来’专题政金企对接会”,区内20家金融机构及60余家外资外贸类企业参加此次对接会。
(七)强化风险防控责任方面
针对民建昆明市委提案中“探索建立覆盖各类金融市场、机构、产品、工具的风险监测机制,压实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大力政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关注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和化解”等建议,目前已积极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 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市自贸小组办协调推动市级牵头部门落实好“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等金融风险防控的试点任务,市金融办积极履行市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做好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正在从互联网外部数据入手推进地方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填补地方政府无权收集掌握金融基础设施数据的不足,并按照人行昆明中支的统一安排部署,履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成员单位相关职能职责。我区积极配合做好地方风险防范工作。
2. 积极推进网络借贷“三降”工作
目前辖区内存续机构3家,降幅75%,下一步将按照上级监管部门要求继续做好有关整治工作。
3. 做好日常金融监管工作
同步开展好融资租赁、小贷公司、私募基金企业、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目前各类企业运营平稳,未出现经营性风险。
4. 开展行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多次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三、 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组织架构与机制不健全
1. 涉及金融专项的中央事权,自贸区目前无相关机构和行政权限。自贸区金融改革和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19项任务中有10项涉及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4项涉及云南银保监局、4项涉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1项涉及省税务局;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46项任务中也基本都涉及上述单位。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职权划分,涉及金融专项的行政职权属于中央事权范畴。此外,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目前无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和银保监部门的派驻机构。
2. 区级任务与事权不匹配。目前由于昆明片区管委会与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合署办公,行政级别仍为县区一级,区级涉及试点任务事项与区级事权权限和职能职责不匹配,很多试点任务开展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上级部门授权,相关工作无法开展。
3. 沟通联络机制尚未完善。目前金融领域工作方面尚未形成省-市-区三级牵头部门和主要落实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有组织、高效率的沟通联络机制,上下级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昆明片区无法准确掌握区内跨境人民币结算、存贷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等相关数据。
4. 缺失与银行业自律机制等第三方机构的协同工作。目前云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针对自贸区出台《关于在云南省自贸区开展更高水平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实施方案》(云汇律发〔2019〕12号),并且推出优质企业名单,但以上政策细则与企业信息尚未与我区实现互通、共建、共享。
(二)缺乏详细的自贸区金融政策指导
在边民互市电子化、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方面,目前虽然已有相关政策,但还缺乏较明细的政策细则或操作指导;在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电商、跨境投融资等方面,市场主体和片区尚未能完全理解和掌握相关监管政策;在如何充分发挥云南自贸区“沿边+跨境”特色,打造如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上海自贸区FT账户体系等云南自贸特色方面缺乏上级指导和支持。
(三)自贸区金融业务客户准入较高
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等方面,符合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资格条件的企业不多,且大多为大型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一般性涉进出口贸易的商贸企业缺乏相关政策和业务支持。而且,目前自贸区刚成立一年多,区内大多新注册企业不满足跨境便利化政策要求。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改革任务
严格按照省市会议精神和指导政策文件,继续聚焦金融创新,突出“沿边+跨境”特色,充分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势,有力有序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在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领域实现突破,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
(二)拓展新业态金融领域
加大对新业态金融配套服务事项的研究,重点对国家级临时口岸、多式联运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保税区、云南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开展调研研究,出台有关配套制度及试验项目。一是在服务贸易方面,研究第三方国际认证、会展、电力等行业的金融产品服务;二是在货物贸易方面,研究鲜花、咖啡、烟草、茶叶、食用菌、蔬果等特色农业及生物医疗、中医药等行业的金融产品服务;三是研究周边国家跨境投融资中的金融产品服务;四是针对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跨境业务加强政策研究,出台更多奖励性政策,助力更多金融创新业务的开展。
(三)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服务实体经济
围绕“企业需求”、“银行金融业务”、“政府金融服务”和“风险预警”,加强同银行机构的对接合作工作,引导银行参与自贸区金融业政策制定和发展。通过与区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动配合,建立数据平台,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金融产品的线上对接。此外积极调研企业需求,出台一些惠及园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四)创新金融监管模式,提升数字化水平
加强金融监管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地方金融数据库,提高金融监管的“互联网+”能力,及时发现和识别各类潜在风险,实现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分析+处置”有效联动,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一体化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五)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做好金融招商工作,积极引进相关中外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跨境投融资、跨境支付、产业引导基金等,为市场提供更多金融主体和金融服务,争取保险、证券、外资银行等在我区落地。
(六)做好金融宣传和专业金融人才培训工作
打造金融IP,突出自贸区金融领域在“沿边+跨境”上的优势;此外通过开设金融专栏、举办金融大讲堂等形式做好区内金融宣传工作及培训工作,吸引一批专业金融人才投入自贸区金融领域建设。
感谢民建昆明市委对昆明片区金融发展与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民建昆明市委对我区金融建设的建议与实际情况深入结合,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推进落实,促进我区金融发展,完善我区金融服务体系。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娟 68162976, 18227665573)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