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解答
一、特殊疾病病种与办理依据:
特殊疾病病种 | 办理依据 |
恶性肿瘤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恶性肿瘤”的诊断资料 |
慢性肾功能衰竭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断资料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诊断资料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资料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断资料 |
地中海贫血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地中海贫血”的诊断资料 |
血友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友病”的诊断资料 |
帕金森氏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帕金森氏病”的诊断资料 |
重症肌无力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重症肌无力”的诊断资料 |
运动神经元病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运动神经元病”的诊断资料 |
重型精神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重型精神病”的诊断资料 |
儿童生长发育障碍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的诊断资料 |
小儿脑瘫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小儿脑瘫”的诊断资料 |
儿童免疫缺陷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儿童免疫缺陷病”的诊断资料 |
耐药肺结核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耐药肺结核”的诊断资料 |
二、慢性病病种与办理依据:
慢性病病种 | 办理依据 |
冠心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冠心病”的诊断资料 |
慢性心力衰竭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断资料 |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性风湿性心脏病”的诊断资料 |
肺源性心脏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肺源性心脏病”的诊断资料 |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诊断资料 |
活动性肺结核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活动性肺结核病”的诊断资料 |
支气管扩张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支气管扩张”的诊断资料 |
支气管哮喘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支气管哮喘”的诊断资料 |
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的诊断资料 |
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Ⅱ~Ⅲ级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Ⅱ~Ⅲ级”的诊断资料 |
肝硬化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断资料 |
慢性活动性肝炎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性活动性肝炎”的诊断资料 |
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的诊断资料 |
慢性肾小球肾炎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性肾小球肾炎”的诊断资料 |
肾病综合症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肾病综合症”的诊断资料 |
糖尿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糖尿病”的诊断资料 |
强直性脊柱炎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断资料 |
类风湿关节炎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类风湿关节炎”的诊断资料 |
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的诊断资料 |
阿尔茨海默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资料 |
癫痫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癫痫”的诊断资料 |
系统性硬化症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系统性硬化症”的诊断资料 |
干燥综合症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干燥综合症”的诊断资料 |
原发性青光眼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原发性青光眼”的诊断资料 |
精神病 | 二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精神病”的诊断资料 |
三、申报“慢性病”、“特殊疾病”备案所需资料:
1.昆明市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
2.近期的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病情诊断证明章)或出院记录原件(加盖公章);
3.医保卡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四、注意事项
1.“两特病”人员可以在开通昆明市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有慢性病和特殊病病种的人员在开通昆明市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慢性肾功能衰竭”病种人员享受门诊透析包干结算待遇的,仍需选定1家开通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透析包干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包干结算待遇,若更换透析选点医院于次月1日生效,在其它开通昆明市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享受特殊病待遇。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均可提交申报资料,符合申报条件可即时领取就诊证。
六、业务咨询电话:68163232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