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审批《云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云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昆明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海归创业园3幢2楼204号 |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报告审批部门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绿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厂房占地面积约566.75平方米,本项目在原有空置实验室中进行扩建,不新增建筑面积约,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建设内容主要是有机前处理室、SVOC数据处理区、PT-GCMS室、GC GCMS室、气相色谱室、VOC前处理室、有机试剂间。本次新增水和废水(13种)、土壤和沉积物(16种)、固体废物(29种)中有机物的检测,共增加58种检测指标,原有项目检测水质(163种)、土壤(262种)、环境空气(11种),原项目检测407种指标。本次项目建成后一共检测水和废水(176种)、土壤和沉积物(278种)、固体废物(29种)、环境空气(11种),本项目建成后共可检测465种指标,检测样品数不变,约15000份。 劳动定员:项目新增员工2人,共22人。工作制度:8h/d,白天工作,全年工作250d。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 施工期 项目租用已有房屋进行改建,施工期较短,约为4个月,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措施、固废妥善处理,污染物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 运营期 1、 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试剂配制、样品处理及样品分析过程三个环节,废气主要分为有机废气和粉尘。 2、 废水:主要是纯水制备废水、仪器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3、 噪声: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范围在60~65dB(A)之间。 4、 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破碎玻璃和废包装物、送检未进行实验的多余样品)和实验室危险废物(主要有报废化学试剂、化学试剂包装物、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酸碱、有机废液、第一道器皿清洗废水)、送检未进行实验的多余样品、废样。)。 | ||
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施工期 1、 废气处置对策措施: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中采用环保型材料,减少了废气的产生量。 2、 噪声处置对策措施:施工期间主要采取了墙体隔声、室内操作、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等措施,同时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避免扰民。 3、 固体废物处置对策措施 ①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部分房间局部增加隔墙,隔墙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余统一清运至相关部门规定地点处置。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剩余部分建筑垃圾送至相关部门规定的地点处置。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堆至项目所处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 废水处置对策措施:施工工作人员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入厕时产生的冲厕废水,统一汇入园区污水管网系统,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最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倪家营水质净化厂。 二、 运营期 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通过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引至楼顶三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处理后高于楼顶2m排出,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中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2、 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实验室内设置一个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3m3/d; ②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站后排入倪家营水质净化厂。 ③将接触有机化学试剂等的器皿经第一道少量水清洗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排放市政管网。 ④生活污水进入园区化粪池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最终排入倪家营水质净化厂; ⑤实验器皿第二次以后清洗废水(含重金属废水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经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废水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后,连同实验室内清洁废水、纯水设备浓排水一起外排,再连同厕所废水一同排入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排入云南海归创业园现有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最终进入倪家营水质净化厂厂进行处理。 3、 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①基础减振,实验室阻隔;②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 4、 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①实验区设置垃圾桶,定期清运至园区垃圾处理点; ②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文件公示网站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jkq.km.gov.cn/) | ||
资料放置地点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纸质文本) | ||
文件公示时间 | 2021年8月30日— 2021年9月3日 | ||
反馈方式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162995 68163055 68163096 | ||
其他事项 | 1、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