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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111-470890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1-11-23 15:02
名 称: 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文号: 关键字:

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23 15:02 浏览次数: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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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充分利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政策优势,全面加大“放管服”力度,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推动制度改革创新,全面打造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对接打通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1〕40号)文件精神,结合管委会机构优化调整和综合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以“进一扇门、用一张网、一网通办、一窗接件、统一出件”五个一的政务服务改革为抓手,以打造智慧政务为支撑,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实施审批服务标准化提升工程,不断创新“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推动行政审批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智能高效、公开透明、服务便捷的审批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新活力、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培育新动能,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应进必进原则。一是行政许可事项必须全部进驻;二是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联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必须进驻;三是与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公共服务事项必须进驻。

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应进必进”。确不适宜进驻大厅办理的事项需报管委会同意后可暂不进驻。

(二)事项集中原则。全面推行事项集中服务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上审批业务向云南省政务服务网集中,持续推行“一网通办”,实现线上线下全链条、全流程集成服务,真正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进多门”、“跑多窗”的问题。

(三)办事公开原则。凡进驻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均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联系方式、申请示范文本等,方便服务对象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四)统一管理原则。凡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单位主体职能不变,资金归属不变;进驻中心审批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统一服从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业务工作由派出单位指导和安排。

(五)便民高效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再造审批流程,改善管理,强化服务,重构审批服务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

三、主要任务

(一)事项人员必须集中到位,加快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1.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部门要认真更新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服务事项目录,除涉密事项外,所有事项均向综合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事项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实现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到位、部门审批权限授权到位、部门人员进驻大厅到位。

2.完善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体制。按照省、市关于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管委会安排部署,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采取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方式,做到事进、人进、权进。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三不变、两统一”的管理体制,即进驻部门审批主体资格不变,进驻事项部门审批权限不变,进驻人员人事隶属关系不变;综合服务中心对进驻事项统一受理和送达,对进驻人员统一监督和管理。

(二)确保进驻事项授权到位,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

1.一窗受理。所有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均通过综合服务窗口进行“一窗受理”,由行政审批局根据窗口数量和业务流程统一合理配置前台综窗受理人员,综窗受理人员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及初审,建立“容缺审批”及“告知承诺”制度。建立“AB岗”工作制度,杜绝空窗、缺位情况,保证行政审批事项“零延误”。综窗受理人员应履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服务”等服务职能,对在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据有关规定即时作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答复。确认受理后,综窗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后台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形成申请材料统一接件、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对外咨询统一答复的“一窗受理”模式。

2.充分授权。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两集中、两到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审批权限,实行“主要领导向分管领导授权、分管领导向科室负责人授权、科室负责人向综窗受理人员授权、后台向前台授权”的逐级逐事项授权模式,做到事项集中进驻到位、向窗口授权受理到位。

3.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使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办理,全程网办事项不低于90%,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业务办理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入业务系统,点选确认办理事项,实现网上查询、接件、咨询和办理。逐步实现线上为主、线下为辅。

4.分类审批。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类和服务类事项采取分类审批的方式进行办理。一是所有行政审批类和服务类事项必须在综合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受理,统一窗口出件”。二是“最多跑一次”清单中的事项,服务承诺清单中的即收即办类、当日办结类事项,一律在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指定地点全程“一站式”办理。三是各职能部门须同步安排进驻后台审批工作人员,并负责对综合服务中心综窗受理人员进行接件业务培训,以满足前台受理人员初审条件。四是对于办理流程较复杂,如涉及检验、检疫、检测、实地勘验、专家论证评审、各类会议研究等特殊环节的,允许部分环节在本部门办理,但受理、出件必须在综合服务中心完成。

5.一窗出件。各部门审批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由综窗人员统一出件,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在领证归档记录表上签字,由综窗人员进行整理,转交审批部门留存归档。

(三)推进审批服务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

1.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推动各级各部门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审批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相互匹配,推进审批服务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

2.持续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应用。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将联合奖惩名单查询及反馈嵌入审批服务业务流程,推进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在审批服务中的广泛应用。不断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3.建立健全审管信息衔接机制。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行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审批部门将审批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实时反馈给审批部门,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互通共享。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做好进驻综合服务中心事项的再梳理

由行政审批局牵头对全区各部门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梳理统计,在摸清进驻事项名称,办件量,办理流程及事项的具体办理人员等相关信息后,按进驻事项类别及事项全年办件量,合理配置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接件人员数量。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20日前

(二)做好事项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准备工作

一是根据前期工作情况,由行政审批局牵头对综合服务中心现有窗口进行合理优化布局和调整。二是由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具体的进驻时间表,有序引导各部门的事项及人员进驻大厅。三是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业务受理要求和标准,安排具体审批工作人员进驻大厅,对前台受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接件培训。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9月25日前

(三)做好事项进驻综合服务中心后的各项审批衔接工作

一是相关事项进驻中心后,统一设置三个月的过渡期。二是过渡期间,所有申报事项的受理均由窗口人员负责,各部门派驻中心审批人员要及时对业务受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事项受理及后台审批工作平稳运行,不出差错。三是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窗出件的模式,由各职能部门在办理时限内将审批结果信息推送窗口人员,以便窗口人员统一出件。四是待运行情况稳定后,根据实际受理审批工作运行情况,再由行政审批局与各部门共同研究决定部门派驻中心工作人员的去留。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四)同步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一是完善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及配套设施,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面使用云南政务服务网。二是按照综合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窗口、事项、人员实际,同步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网厅配置事项、人员,实现网上服务大厅与实体大厅协同一致。三是进驻云南政务服务网的事项,如没有审批专属网络平台限制的,均统一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运行审批,并由行政审批局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及各环节审批人员配置。四是各部门审批事项已入驻云南政务服务网但仍需在原有专属平台进行实质性审批办理的,暂时实行两套系统双轨运行,由行政审批局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和人员配置,原职能部门审批工作人员继续使用原专用审批系统,并及时将审批结果推送至窗口人员,再由窗口人员将审批结果录入云南政务服务网。五是各部门审批人员要做好云南政务服务网政务事项的更新管理和相关信息维护工作。六是由行政审批局牵头推进网上预约、网上受理、排队叫号、好差评等功能的系统设备与云南政务服务网相关系统的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便捷化服务。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时间安排:2022年1月20日前

(五)做好部分服务事项向街道赋权的准备工作

由行政审批局牵头,按照便民原则,对部分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就可下放事项与行政主管部门及两个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适时将此类事项由两个街道办事处承接办理,使自贸区昆明片区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瘦身”,更好的服务区内市场主体,提高自贸区昆明片区的政务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阿拉、洛羊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

五、保障措施

(一)深入动员部署。一是召开窗口部门专题会议征求意见,完善对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各部门座谈会对线上线下窗口优化调整方案充分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取得各部门的理解支持。三是召开全区优化政务服务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部门自觉服从大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稳妥推进实施。在人员力量方面,立足窗口现有人员,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优化;在网络技术方面,派出专人对通信、网络、计算机等设施设备跟进保障,确保正常使用。对于事进人不进的部门,实时予以通报。

(三)广泛开展宣传。推进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受理、出证、取件向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发挥综合服务中心功能。

(四)持续优化调整。加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建立月工作例会制度,根据窗口运行情况,兼顾窗口平均负荷及部门工作特点,适时组织优化调整,联合各部、局,驻区机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建一流综合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六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理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六件管理”(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答复件和补办件)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凡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各类事项,必须在综合服务中心内统一受理、统一办结。

(二)各单位要把熟悉审批工作,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优、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选派到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抽调不懂业务的人员派驻窗口,在窗口工作人员轻易不得更换,确因工作需要更换的,窗口部门在保证业务正常运行的同时与中心协商后方可调整。综合服务中心要协助窗口部门共同把好窗口工作人员进出关,对不适应窗口工作、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一律通报原单位进行人员调整。

(三)进驻的各部门,要在9月20日前将进驻人员的基本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审批局,9月30日前按照要求将人员、事项全部进驻到位,目督办对进驻时间、进驻事项、进驻人员、授权情况和办事效率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进驻,存在“窗口虚设”、“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管委会问责问效,确保规定的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按期全部进驻。

解读链接: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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