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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01160-202201-491460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1-12-06 14:54
名 称: 12月10日起 云南核酸检测总费用不超4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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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起 云南核酸检测总费用不超40元/次

发布时间:2021-12-06 14:54 浏览次数: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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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减轻群众负担,12月10日起,云南核酸检测价格再次下调,总费用(含检测费用和单独收费的核酸检测试剂)不超过40元/次。

12月3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项目检测费用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30元/次,总费用(含检测费用和单独收费的核酸检测试剂)不超过40元/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不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0元/人次。

属于“应检尽检”的,原则上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按要求落实单人单检。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

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

此次公布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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