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公示
各相关单位:
现将昆明经开区2022年第二期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定职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及年限要求
(一)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和相应职业准入要求,符合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按职称管理权限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已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大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2.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直接认定员级职称;见习1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
4.具备博士学位,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二)国家已统一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参加国家组织的考试,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资格评审。
(三)考核定职需满足毕业证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相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毕业证专业不相关相近的,即学非所用,需按相关文件要求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后参加职称评审。
二、办理程序
昆明经开区考核定职已施行网络申报审核认定,请申报人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182.245.127.25)后,在系统中选择“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定职”进行申报。
(一)初级
昆明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由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认定及办理。
(二)中级
昆明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主管单位、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初审同意后,送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认定办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2022年4月6日09:00至2022年4月28日23:59,逾期不再受理。
经审核符合考核定职的人员,将由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在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党群工作部将办理相关手续,发布领取证书等相关事宜通知。
四、网络提交材料要求
网络审核所需附件材料以扫描形式上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意见、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均需盖章)。具体材料如下:
(一)身份证正反面;
(二)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三)工作证明材料:
1.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及薪级工资表;
2.国有企业或非公经济组织:提供《云南省招工录用登记表》及从昆明人社通APP导出的“昆明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四)承诺书:
从“信用中国(云南昆明)”(http://credit.km.gov.cn)“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用承诺”栏目中导出来的承诺书,承诺人(申报人)部分手签完后请按手印,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职称填:“申报专业 申报级别”;
(五)职业准入证书,教师等有行业准入规定的提供。
五、材料要求
(一)单位法人进行申报时,工作证明材料可提供营业执照代替;
(二)专业有疑问要求提供大中专生毕业登记表或学校课程表的,请上传至毕业证书附件材料里面,并且按要求审核签字盖章;
(三)网络审核对申报材料有疑问的,将通知申报人员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六、工作要求
请申报单位承担起用人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严格和认真的考核和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一旦发现申报人员及单位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品德方面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徐子杰 0871-68163083。
中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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