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公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四季度集贸市场双星级评定结果公示
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4-11 17:13:52 编辑:周洁

为建立集贸市场管理长效评价机制,促进集贸市场规范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爱国卫生"管集市"专项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爱卫专项办〔2021〕2号)文件精神,经开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经开区2021年四季度集贸市场双星级评定工作。2022年4月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申报参评的集贸市场进行了考核,对街道办事处认定的星级社区进行了评定,经研究拟认定一批星级集贸市场、星级社区,并对社会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拟认定星级集贸市场名单

序号

集贸市场名称

拟认定星级

1

昆船集贸市场

五星

2

东盟森林生鲜集贸市场

四星

3

小新册集贸市场

四星

4

白水塘农贸市场

三星

5

高桥集贸市场

三星

6

三瓦村集贸市场

三星

拟认定星级社区名单


序号

社区名称

所属街道

拟认定星级


1

普照社区

阿拉街道

四星


2

高坡社区

阿拉街道

四星


3

阿拉社区

阿拉街道

四星


4

水井山社区

洛羊街道

四星


5

小新册社区

洛羊街道

三星


现对以上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1日至4月18日止。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邮寄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163760  


经开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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