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2年4月6日国务院会议“提高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符合条件的地方可从60%提至最高90%的决策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经审核,现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申报2022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
详情请见附件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5月20日至5月26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实名、书面等形式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就业指导科反映。反映的问题要表达清晰,并提供实事依据。
监督举报电话:68163231
联系人:黎薇、张洪波 联系电话:68163228
联系地址:自贸区综合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附件: 拟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申报2022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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