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审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点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31 16:28:52 编辑:陈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点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点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点钢结构加工厂

建设地点

云南省昆明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海子社区海子新村125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报告审批部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00m2,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点钢结构加工厂投资50万元在租赁厂房内设置生产区、办公区、员工生活区等,建设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点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加工活动板房构件,生产活动板房60000m2,年用油漆6t,稀释剂1t。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为15人,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使用,后续施工内容主要为各项环保设施施工及燃烧机更换,后续施工过程产生噪声、粉尘、废水及垃圾等。

二、运营期

1、废气:切割、冲孔过程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上胶废气等。

2、废水:冲厕废水及办公生活污水等。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产噪设备主要包括切割机、冲孔机、电焊机、空压机及风机等,噪声源强在85~90dB(A)之间。

4、固废:边角废料、焊渣杂物、废岩棉、废泡沫板、漆渣、废胶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机械维修废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

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主体工程施工期影响已结束,且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

后续施工过程主要在厂房内部进行,因此后续施工过程扬尘量较小,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小排放;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段不施工)的方式减小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下料(切割、冲孔)过程金属粉尘经厂房阻隔及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②焊接烟尘经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及净化效率90%。

③打磨粉尘经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及净化效率90%。。

④喷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滤棉+低温等离子+3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H=15m、Φ=0.5m),风量5000m3/h。收集效率为95%,过滤棉+低温等离子+3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吸附效率为90%。

⑤上胶废气经3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H=15m、Φ=0.3m),风量5000m3/h。收集效率为90%,3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吸附效率为90%。

⑥活性炭吸附装置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更换,保证有机废气的处理效果;

⑦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洒水降尘。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流入项目区附近的雨水沟渠;

②冲厕及办公废水统一收集进入化粪池暂存后近期由云南杰新城市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清运至昆明普照水质净化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远期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远期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倪家营污水处理厂进行进行处理。

③定期对污水管网及各水池进行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④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员工的节水意识,提倡经济用水。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①所有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部,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装置;

②项目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限制车速,限制车辆鸣笛;

③严格控制设备的运行时间,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①边角废料、焊接废渣及粉尘、废岩棉、生活垃圾、化粪池泥污等。边角废料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泥污委托后委托云南杰新城市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清掏清运处置。

②设置带盖生活垃圾收集桶2个,用于收集生活垃圾;

③设置1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用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

④设置1间5m2的危废暂存间,配置2个专用危废收集桶,将废胶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文件公示网站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jkq.km.gov.cn/)重要事项公示公告栏目

资料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纸质文本)

文件公示时间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6月7日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163096

其他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点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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