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经开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9号)文件精神,请各参保单位重新申报202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按照云人社发〔2022〕19号文件相关规定,请各参保单位统计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并于2022年8月15日前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社会保险科申报2022年度缴费工资。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15日。
三、申报资料
(一)经单位盖章确认的2022年度《云南省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附件1)(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填报)纸质版、电子版;《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附件2)(事业编人员填报)纸质版、电子版;
(二)经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
(三)《云南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授权书》(基数申报时未开通网厅功能的单位从网厅自行下载,从网厅自行提交授权书)。
四、相关说明
(一)《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电子表的工资保留到元,不得为隐藏小数点格式;
(二)本次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可通过网厅办理,未开通单位网厅的请及时开通,申报缴费基数时仍未开通网厅的单位需同时提交网厅开通授权书,现场开户。开通网厅可根据窗口网厅操作手册申请,从https://hrss.yn.gov.cn/12333/登录,申请时请使用谷歌浏览器,主管部门请选择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若网厅无法提交,请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社会保险科联系,联系人:马力,联系电话:68163225。
(三)此次基数调整后将自动重核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四)基数调整后作为2022年1月至12月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三)关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9号)文件中重核基数申报人员范围、工资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范围等问题请咨询经开区人事、劳资等相关部门。
附件:
附件3.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
附件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社会保险科)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