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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局,机关党委,群团组织,驻区机构,街道,企事业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2022年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昆明经开区、昆明市官渡区、昆明空港经济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专业和条件
(一)申报专业
申报评审专业为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筑机电、建筑结构、建筑水电、建筑装饰、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城乡规划、道桥、暖通、房地产、给排水、勘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等。
(二)申报条件
1.中专学历取得对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履职满4年或从事建筑工程工作满13年;
2.大专学历取得对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履职满4年或从事建筑工程工作满8年;
3.本科学历取得对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履职满4年或从事建筑工程工作满5年;
4.硕士学历取得对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履职满2年或从事建筑工程工作满3年,可申报中级职称。
5.博士学历毕业后从事建筑工程工作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三)时间计算和其他条件
1.本年度“正常评审”的申报人评审职称时,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变更系列”人员除外)。
2.本年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满足申报条件外,须最近6个月在昆明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
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非公企业无主管部门)、区级人社部门逐级审核推荐的程序开展。请各单位、申报人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进行申报(平台网址:http://182.245.127.25//)。申报过程中存在疑问,可查看《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2版)》(附件1),也可拨打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职称申报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1-68163083。网络申报中所有证明材料按申报系统“附件管理”要求上传。
(二)纸质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网络申报通过后,按材料一览表(附件2)准备纸质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至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综合服务中心职称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审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鼎南路1号负一层E08号窗口)。需提交材料为: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
2.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景颜色不限,照片背后请注明申报人姓名和单位)
3.除业绩材料外的证件类、证明类纸质材料复印件(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需提供原件),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单位审核无误后在目录或封面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注明“本材料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审核人签字、填写审核日期(一式一份)。
(三)时间安排
1.网络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09:00至8月19日(星期五)20:00,到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2.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未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不通过的,不推荐评审。
3.评委会评审时间为2022年10月。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1.导出打印。网络审核通过后,需登录“申报系统”,在个人“申报记录”中,选择“查看申报表”,点击“生成PDF”和“导出PDF”后,用A3纸按页面正常大小的100%双面打印,并按中轴线装订。
2.逐级盖章。申报评审表打印完成后,请申报人根据表格内容,按要求逐级签字盖章。
(二)职称申报承诺书
申报人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申报人签字(按手印),单位盖公章后作为附件材料上传、同时需提交纸质版。
(三)综合情况(公示)表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和有关材料签字盖章,注明审核意见后,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完后公示表和公示照片、截图等作为附件材料上传、同时需提交纸质版。
(四)劳务派遣相关材料
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作为附件上传、同时需提交纸质版。
(五)学历材料
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作为附件、同时需提交纸质版。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变更专业材料
专业技术人才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在变更后的岗位工作满1 年以上,才能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变更转岗的相关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上述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同时需提交纸质版。
(七)业绩(论文)材料。
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论文2篇及以上,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要求,申报人员也可提交本专业2篇及以上专项技术报告、案例分析、项目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反映本人对申报专业技术工作的理解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不得以评审表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代替)。以上材料作为附件上传,不需提交纸质版。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2021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然存在问题的,各评委会承办部门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二)压实申报审核责任
用人单位须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流程,完善工作程序,按照公开、平等、民主和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同时严格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并结合单位用人实际,明确推荐意见。基层单位意见除如实填写单位对申报人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评价外,还需如实填写单位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公示情况等内容。上报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应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强化核查追责机制
1.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品德方面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规范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
(五)做好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
1.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可使用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
2.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六)做好港澳台及外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国际职业资格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附件4)。在自贸区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或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可参加我区职称评审。
(七)评审通过后证书领取
本年度职称评审完成后,申报人可在职称申报系统中查看评审结果。区党群工作部将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
(八)其他事宜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5)、《关于开展昆明经开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6)、《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附件7)等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4:关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国际职业资格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6:关于开展昆明经开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7: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9〕31号)
中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 7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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