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9-13 11:1:15 编辑:陈皓

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昆应疫指通〔2022〕59号


为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在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全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就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13日0时起,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物流城、货运场站、客运场站、餐馆、单位食堂、学校食堂、电影院、歌舞剧院、KTV、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上岗。

二、自9月13日0时起,除工作人员,其他人员进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物流城、货运场站、客运场站、餐馆、电影院、歌舞剧院、KTV、公园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

三、自9月13日0时起,乘坐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其中,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乘车时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四、货车司机到昆后进行“落地检”,在昆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医院、学校、养老院、建筑工地等其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执行。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市指挥部将适时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调整,继续支持、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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